土地的使用权是一种权利,并不是不动产,所谓的不动产指的是自然性质或者是法律规定不能够移动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包括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也都属于不动产的范围,所以说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不动产,而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在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之后,能够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1、出让国家把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获得的方式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使用年限最多是70年,工业用地,科技用地都是50年,而商业和娱乐用地则是40年。2、划拨在缴纳补偿或安置的费用之后,可以把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土地的使用者,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3、转让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主要指的是原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转移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行为。
土地使用权是不动产吗?应该怎么办呢?
143****3527 | 2019-09-25 13: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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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632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不属于不动产。土地属于不动产。
2019-09-25 13:06:20 -
137****6007 你说的主要是针对住宅用地这一块。
当初,规定的是房屋年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年限,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也一并由国家收回。
现在,物权法出台,实际上就改变为土地使用年限就延长到了房屋使用年限。也就是要么变危房由政府收回改造,要么碰到征用改变使用者。也不会出现永远有和永远没有的现象。
2019-09-25 13:06:14 -
157****7553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 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 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 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 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 的,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2019-09-25 1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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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但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单独计入无形资产,要记入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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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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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不属于不动产。土地属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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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包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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