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蓝印户口的限购政策.第一,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您如果想办理天津蓝印
全部3个回答 >限购取消了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32****3737 | 2019-09-24 15:58:05-
155****6845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2005年开始,我国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 目前,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2019-09-24 15:58:31 -
154****2483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类型,具体改造范围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征收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包括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由国有工矿企业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其中,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按城市棚户区改造给予补助。铁路、钢铁、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有工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国有林场和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改造剩余国有林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对国有林场之外的其他林业基础单位符合条件住房困难职工,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在改造中可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要积极推行货币安置,通过提供政策优惠、规范操作流程、优化交易服务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指导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多的城市,减少安置房建设规模,将存量商品房作为重要的安置房源,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
2019-09-24 15:58:27 -
131****6363 项目将对菜越、汉南、赵家巷和施营4个社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数7145户,拆迁建筑面积为107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0亿元。建设费用为20亿元,建设周期2016年至2018年。 2019-09-24 15: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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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949 根据财税〔2010〕42号文件规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商,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开发商取得土地按照用途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按照财税〔2010〕42号文件规定,对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则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安置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9-09-24 15:58:18 -
145****8873 查询某地是否要拆迁,建议通过政府发布的文件来确定,一般来说在拆迁之前,政府都会颁发一个征收决定以及配套的相关文件,有的会有一个小册子,这个册子上会有关于拆迁范围的内容。如果相关征收部门没有发布这个信息的话,可以通过查询信息公开来了解相关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公开的,这类公开内容,你可以到这个政府网站上查询一下,也可以去当地的市图书馆,有一个信息公开室,里边也会有相关的信息。如果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来查询,具体的你可以去长查询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请律师来调查。
拆迁的具体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文件,如果还未做出征收决定 ,可以查询是否有相关听证公开程序等等。
另外还可以在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查询当地市县的建设用地转化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看你家是否在该计划范围之内。 2019-09-24 15: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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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限购北京从2011年以来开始施行限购政策,北京规定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2013年3月,“国五条”北京细则又进一步规定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2015年8月14日,针对通州过热的房产投资和投机,市住建委联合通州区政府发布了通州**新限购令。《通知》规定,符合现行政策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1. 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 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 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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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京沪杭等城市出台广州住房限购令后,又有一线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也将出台“限购令”至此,据各地发布的房产调控政策汇总,已经有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八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与京沪杭等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相比,南京、深圳政策稍显“温和”,即每家至多可以购买两套房。此外,广州当地媒体称,广州楼市调控细则将在近期出台,同样涉及限购等措施。此前,国家有关部委分别出台进一步调控楼市的“新国五条”,其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提高**款比例至30%及以上、限制购房套数及调整契税等条款,比今年4月出台的“新国十条”更为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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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于3月18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为广东省第三个出台“限购令”的城市。《通知》中明确规定,佛山将从3月18日开始实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在佛山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在佛山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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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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