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无法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因购房人的责任造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因卖房人责任的,卖房人要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
全部5个回答 >买方贷款不成可以要求退房吗?能不能退房?
155****1048 | 2019-09-23 22:26:56-
154****2271 首先 迅速通知银行 说你不贷款了 否则 银行放款下来了 你就费劲了
违约金 是你签购房合同的时候 和开发商约定的事项
我估计 肯定有违约金的
你办按揭 是你找银行借钱
银行愿不愿意借给你 要看你的征信、还款能力等等一系列的条件
开发商 只是中间的担保人
一方面担保自己所售房子具备让你购买和贷款条件
另一方面担保你在已经贷了款 却还没有办下来房产证 这个过程中
如果你不向银行还月供了 开发商要承担还款责任
至于银行借不借给你钱 开发商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2019-09-23 22:27:38 -
144****8484 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却因政策变动导致购房者不能贷款,购房者能退房吗?能否退房需要结合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断。
(一)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除认购合同的购房者而言,主要的问题集中于定金能否收回。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者可依房贷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履行付款义务有障碍即不可以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为由,主张解除认购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
(二)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而言,如打算退房,其主要问题集中于是否需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因为不可归责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出卖方不能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商品房退房的具体程序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二)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三)开发商退还房款。 2019-09-23 22:27:29 -
158****6907 当购房人因个人本身原因而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比如购房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人缺乏还款能力、信用记录不良等而未能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开发企业是否应当允许购房人退房、解除购房合同?
可以看到,根据较高法解释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规定。
一方面由于开发企业并不是直接提供按揭贷款的主体,并不具有保证顺利办理按揭贷款的义务,只有开发企业在宣传广告或合同中做出能够提供按揭的承诺的情况下,如果按揭无法办理,开发企业才应该对未办理按揭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开发企业并未为自己设定确保按揭贷款得到成功办理的相关义务,而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确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此时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这种情况下,开发企业方面有权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清余款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解除购房合同则购房人应该赔偿开发企业的损失,即按照违约金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一般应是从**款中扣除,剩余**款归还购房人)。 2019-09-23 22:27:21 -
152****9042 由于属于开发企业的原因而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比如因为开发企业与银行合作关系出现变化,或者是开发企业所售项目不具备贷款条件等原因,即因为开发企业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成功办理购房按揭。
那么根据较高法解释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规定,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企业赔偿损失,即开发企业应当允许办理退房手续,同时退还已收的**款本金及利息,并赔付约定金额或比例的违约金给购房人。 2019-09-23 22:27:15 -
142****9128 由于信贷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银行自身原因等政府或银行的原因
这种属于不可归责于购房者和开发企业的外部原因下未能成功办理按揭、致使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按照较高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即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均可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而开发企业应将已收的**款本金及利息全数还给购房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019-09-23 22: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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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买受人的个人原因的话是不退房的,不过还是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上面会有一项,如果因为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贷款**终办理不下来由买受人一次性补足剩余购房款,如果不是这样写的也是差不多的意思,如果非要退房的话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单方面强行退房的话需要补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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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办理银行贷款,要退房就一定是买房人违约。买房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买房人也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的损失。定金是一定不能退还了。如果协商不成,开发商坚持不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只能支付全部房款了。因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必须履行。《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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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办理不下来时可退房,但要根据原因追究买卖双方不同的责任。一种情况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办不下来,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导致银行不批贷款的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利息损失。另一种情况,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批准贷款,也可以退房,但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还有一种情况,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返还**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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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没批下来,是否能退房要看是因为哪一方的责任没批。如果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银行不批贷款,则不能退房,强行退房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巨额违约金;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银行不批贷款,则购房者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如果银行贷款已经批了,那就不能退了。因为银行实际上已经将房屋购买款付给开发商,剩下的只剩购买者和银行的贷款与放款关系。房屋购房合同不得因私人意愿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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