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叫物业费的定性:物业费是是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了的协议上明文规定了的事项,具有法律意义,所以如果业主不缴纳物管费严格的说是违法行为;2、即使业主在怎么对物管不满意,业主都不能不缴纳物管费,如果你不缴纳物管费,在协议上白纸黑字明文规定上,那你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物管会将你起诉告上法庭,即使物业本身没有做到它应尽的职责;3、但业主可以根据一些情况可拒绝缴纳物管费:物管公司没有与业主协商而随意增收物管费,这是自身的利益受到损伤,此时预祝可以拒绝缴纳物管费;
全部3个回答 >在沈阳怎么才能不交物业费吗?谁可以说下?
142****7934 | 2019-09-23 21:01:31-
156****7945 根据你说明的情况,之前已经发生的可能很难减免了,除非你和物业公司的人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可是目前就你的情况来看,和物业公司达成意见好像是不太可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到目前为止物业管理费是不能减免的,除非像楼主自己说的,提出物业公司因未提供合格服务而导致业主遭受损失的赔偿。
现在能做的就是将楼主看到的现象进行记录(照片或视频等),以及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一起去找物业管理部门(一般式房产局的物业管理科),要求他们能够督促物业公司降低物业管理费,这样做至少可以达到以后物业管理费降低的可能。 2019-09-23 21:02:30 -
153****5889 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因为物业费是物业工作进行的基础。上诉问题你们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改正,或降低物业费用。若无效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2019-09-23 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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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595 如果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经业委会大会讨论大多数不满意的可以更换物业;虽然物业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作为业主代表的业委会员可以以不作为起诉物业并申请物业费用打折,但作为业主还是应该按时交费! 2019-09-23 2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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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虽然未办理入住手续,但是物业公共区域、公用设备设施及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相关的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等都是客观存在的,这些服务对物业功能的实现及保值增值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实际上你仍然是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可以想象加入没有物业管理,你的房子将会变得:周围脏乱差,水电通不了……总之就是没法住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开发商在将房屋交给你时已经结清物业管理费,接下来的就要你自己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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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物业合同可以拒交物业费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2、拒交物业费的情形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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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能少交点或拒交物业费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①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③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④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⑤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需要指出的是,少交或拒交物业费并不是对物业费置之不理就行了,而是要通过合理的渠道来反馈诉求。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业主委员会”了。如果业主跟物业闹得不可开交了,业主委员会应主动站出来,要求物业整改或撤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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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房山大窦路西侧,田家园小区东北角所属区域:房山 窦店邮 编:102402环线位置:六环以外物业类别:住宅建筑年代:2002年建成开 发 商:北京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类型:板楼房屋总数:576户楼栋总数:9栋物业公司:北京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绿 化 率:42%容 积 率:1.25物 业 费:0.90元/平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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