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赠与房产公证就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与公证,没有这个赠与公证房管局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办理赠与公证需要资料人如下: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房产查档信息。受赠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指定的吗?哪些是政府指定的呢?谁能够说说看?
138****4634 | 2019-09-23 15:20:44-
141****3296 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的区别有两个:
1、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取得的,而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根据国家政策是划拨取得的;
2、商品房分为两种,一种是精装修房屋,另一种是毛坯房屋;拆迁安置房要求必须具备直接入住条件,也就是说搬进去就可以住,虽然所必备的如面盆、洁具、灯具等质量和价格不高,但不能缺。关于两者的建筑质量所执行的标准和规范是一样的,没有原则上的区别,但可能一些开发单位在广告宣传上和房屋户型设计上、门窗等材料的使用上,商品房要好于拆迁安置房。 2019-09-23 15:21:59 -
143****7107 普通商品房不管是否是拆迁户都可以买的房子,不管户口是属于哪个地方的都可以购买,而做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指定或是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而专项安置的房屋,所以属于专项化分,不是随便都可以购买的。 2019-09-23 1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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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345 普通商品房限制条件
在商品房的定义基础上加入一些限制条件:
普通商品房普通住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2019-09-23 15:21:45 -
131****7797 根据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19-09-23 15: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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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九五年五月颁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费额标准的通知》,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颁发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来计算,网上很容易找到这些文件的。 下面是95年的详表,02年有个别调整。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 若干费额标准的通知 (重府发〔1995〕83号 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了完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费额标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1995年4月24日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调整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 一、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费额标准。 二、费用种类及其标准: (一)房屋拆迁管理费。 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收; 2、收费单位:由区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拆迁人收取;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再另行收费(包括各种证照、表报、公告等工本费用)。 (二)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 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计收; 2、收费单位: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代办拆迁单位,向委托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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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主体只能是县级政府,实施的主体只能是拆迁的主管部门,也就是拆迁办。具体拆迁工作,可以委托专门的拆房子的单位进行,但是开发商是肯定不能参与拆迁的。一般情况是政府拆迁之后把地卖给开发商。所以不存在开发商拆迁之说。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政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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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向当地市房管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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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可以买卖吗1、公司的福利房是否能买卖,要看福利房的公有住房性质。目前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2、不能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以下几个情况:列入拆迁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危房的;配套设施不全的简易住宅和单身公寓;依法限制产权转移的;经有关部门鉴定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和纪念意义的房屋。除以上几种房屋不能出售外,其余类型的房屋都可以出售。3、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而有证的福利房是可以购买的,了解该福利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4、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购房者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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