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全部4个回答 >保定今年廉租房分房有消息吗?谁能说说呢?
143****3710 | 2019-09-23 1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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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924 今年建成的廉租房小区兴华苑将于近期分房。
2019-09-23 13:34:11 -
133****1059 没有效率,没几个工人干活,年底就不错了。政府就是拖拖拖。看样子明年了
2019-09-23 13:34:08 -
147****6993 保定市复兴中路地道桥北侧,就是任庄村的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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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城市户口一年以上,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2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038元以下(2010年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2、离婚不足1年的。3、在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4、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5、兴建、购买商业用房的。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2019-09-23 13: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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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去咨询开发商,廉租房一般是没有电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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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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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人均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持有市民政部门签发的《镇江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签发的《镇江市特困职工证》,且有效签发日期连续6个月以上;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3.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3平方米。 家庭成员中未共同居住或者已入住社会福利院的,不在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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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看物业的规定了,有些为了保持外观一致不让封,但是如果所有的人都统一颜色和规格样式应该也可以商量。反正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固定设施是违约的,这个要注意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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