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户籍性质是可以申请当地的廉租房的,只要其他的条件也符合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即可申请该项; 2、以上海为例:还需要同时满足《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的其他内容,才能申请,具体条件,可以参照如下: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沪府令39号) 第十九条(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达到规定年限;(二)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三)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四)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因住房转让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所称的家庭由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组成;个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符合规定标准的单身人士。 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全部3个回答 >非农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吗?应该怎么办呢?
137****3056 | 2019-09-23 11:41:46-
148****9572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2019-09-23 11:42:17 -
156****5675 能,但你得有长期居住的证明(居民委员会可以开的),经济条件太差的低保户(农村出具的低保或贫困证明)都有权申请的
2019-09-23 11:42:13 -
146****0164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农业户口,就不属于第一条了,所以,不通申请。 2019-09-23 11:42:10 -
143****7685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到了专人会告诉你需要什么,先去填写申请表格。30周岁以上可以一个人申请,30周岁以下的必须是已婚的。
2019-09-23 11:42:06 -
142****23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等九个部门联合颁发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和第四章第十七条所称“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政部联合颁发《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小条所称“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刘亚非反应户口在乡镇的非农业人员的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是:1、户口在乡里的非农业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2、户口在尼勒克镇六个社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非农业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城镇六个社区内的常住户口)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9-09-23 11:42:01
-
答
-
答
好女方的户口迁入男方处后,其户口性质不变,限制非迁农。她会拥有一个独立的户口本。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还是非农业户口,即地址与男方的一样,只能农迁非,称之为一屋两户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不一定。现在实行了人性化管理,不再强迫是否迁移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所以只要您满足公租房规定的条件,即使有车,也是不影响您申请公租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