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全部5个回答 >只有非农户才能申请廉租房吗?谁能说说呢?
155****8267 | 2019-09-23 10:11:25-
137****1576 好女方的户口迁入男方处后,其户口性质不变,限制非迁农。她会拥有一个独立的户口本。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还是非农业户口,即地址与男方的一样,只能农迁非,称之为一屋两户
2019-09-23 10:11:44 -
135****8489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缉乏光何叱蛊癸坍含开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2019-09-23 10:11:41 -
139****6946 首先要是无房户,其次要是**低收入,具体政策要去居委会问,然后申请。农村不能,只能本市户口
2019-09-23 10:11:37
-
答
-
答
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优质回答体现您的专业素养,更容易被用户关注离婚三年,无房,低收入、农转非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南京户籍;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廉租房是为了解决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种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不得申请廉租房,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以下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