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
全部2个回答 >四川渠县廉租房可以随便住吗?怎么规定的呢?
132****5770 | 2019-09-21 14:59:32-
142****8533 (一)公租房分配工作稳步推进。我县11月10至30日为申请配租、配售资料提交时间。我县渠江镇、天星镇、县人社部门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为做到资料的严格公正审核,合同各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身份、房产、收入、车辆情况等情况进行真实性审查,由于我县申请租赁和购买公租房的人数较多,使得该项工作任务量巨大,周末我县的相关工作人员都在进行资料录入、家庭走访等工作。在乡镇住保办、县人社部门资料审核、公示后,再提交县住保部门。在完成工作流程的情况下,我县将按计划稳步快速推进公租房分配工作,确保申请对象年底前能入住公租房。 2019-09-21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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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361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19-09-21 14:59:53 -
151****9643 因为别个有关系,如果你拿不到廉租房你可以申请拿租房补助,我们有两个隔壁邻居,一个拿补助一个住廉租房
2019-09-21 14:59:50 -
145****1152 廉租住房申请登记条件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渠江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以上,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2)申请家庭应当是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对象,且已连续一年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3)家庭成员均未参加房改或集资建房及无其他住房,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家庭。申请人应提交的廉租住房申请资料为: 1、《渠县廉租住房申请表》;2、同住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文件;4、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和收入证明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08月08日
2019-09-21 14: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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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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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税率是3%,以家庭首次购买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可以减免。 一、普通住宅: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二、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三、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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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条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以优先进行实物配租: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烈士遗属的;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租金核减保障方式。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来自以下渠道:市、区人民新建、改建和收(回)购的住房;腾退的直管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新建及收(回)购的廉租住房,根据投资主体和收(回)购资金来源分别归属市或区人民所有。廉租住房的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由廉租住房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负责。权属归市人民所有的廉租住房,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委托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并签订廉租住房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根据廉租住房权属情况分别上缴市、区财政,并由市、区财政分别纳入廉租住房租金专户管理。一层楼房谁优先?优先安排有残疾成员的家庭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自愿申请实物配租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核定。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实物配租实行计分轮候制。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在房源交付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户口在郑年限及家庭人员结构等进行综合计分,并按照得分高低轮候分配。分值相等时,廉租住房保障审批时间在前的优先。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将实物配租申请家庭的得分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郑州市房地产信息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根据公示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核准。轮候期间,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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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四川省财政厅会同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目前制订试点方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着力构建“企业建房、居民租房、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新型公租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机制,努力提升公租房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公租房管理服务质量。 四川库存7900万平方米 一年可消化完 2015年12月初,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的房地产总体上是正常的。截至目前,今年四川房地产业已完成销售面积5850万平方米,较去年增长了6%,相对应的,是去年全年销售较前年下降了2.4%。因此纵向比较,今年四川全省的房屋销售呈现回暖态势。“目前四川房屋库存面积是7900万平方米,可销售12.6个月,也就是一年左右可以消化完库存。”该负责人说,过去房地产销售**火爆时期,四川的房屋长期控制在9—11个月的库存周期。 资金紧张 成都有房产开发商“跑路” 按照建设公租房方案规定,政府自建自管项目,政府收购的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符合公租房条件且手续完备、债务清晰的停工未完工程项目,以企业为主建设管理的公租房项目,均可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求市县政府对PPP模式公租房项目运作、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和综合考核评价,把握确定服务价格和项目收益指标,加强成本监审、考核评估、价格调整审核,引入第三方进行社会评价等。 有开发商认为:政府推出PPP模式,对一些资金比较紧张的企业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情。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销售压力较大,成都楼市甚至出现了一些楼盘由于资金紧张,开发商“跑路”的现象,这不仅给城市带来了“垃圾”,同时又让一些购房者损失惨重,而这个政策执行之后,将对社会稳定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疑问:政府补贴多少?何时补? 开发商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政府补贴是多少?何时补发到位?补贴时间是多久?社会管理模式是什么?建房的企业如何参与?有开发商表示,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他们公司目前不会考虑这种投资方式的。如果参与做这样一个项目的话,中间所涉及的环节太多,很多时候建设企业无法把控进度,企业反而会承担更大的风险,政府补贴能否一次到位?是这种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 知识链接: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全程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成都申请公租房条件: 可参考成都市城乡房管局官网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的相关规定。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成都申请公租房材料: 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