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普陀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信息。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全部3个回答 >上海2014经适房房源下来了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157****4286 | 2019-09-20 11:53:01-
157****3612 上海市房管局网站消息:有市民向上海市房管局询问,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发布的《本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中了解到2013年上海新开工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没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新建信息, 2019-09-20 1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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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002 今年确定有经适房,但到目前为止,市府关于2014年的经适房政策尚未正式公布,相应的受理时间也未确定。你可以经常性留意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信息,或询问街道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区保障住房租赁管理中心,甚至有些街道会发通知到居委小区的,可通过居委宣传栏进行了解
2019-09-20 1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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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啊,现在,廉租房分2种,一种是给北京户口的,一种是给异地户口的。 北京户口的廉租房你就别问了。 异地户口的,现在可以拿着身份证去街道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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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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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的单价就是已经打了折的,卖掉的时候卖价是百分百的,所以卖价要减去政府的份额,然后才是自己的。比如8000买的,8000已经是打6折的了,原价是8000除以60%等于13444元。卖掉的时候如果是2万一平米卖掉的,那么2万乘以40%乘以面积,给政府,剩下的是自己的。你可以算算成本和收益,即,三林,8000单价,60平米的房子,买进是48万,卖出2万一平米,总卖价是120万,那政府得2万乘以40%乘以60=48万,剩下72万是你的,减掉你买房的成本8000乘以60=48万,你净赚72-48=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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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的本市城镇家庭,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三)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一定年限内未转让过住房;(五)其他规定条件 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特别规定限额、同时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及单身人士,可以申请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确定,并且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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