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城市,我没有听说过物管费收到安置小区的事。卫生费有收。总之干多少事收多少钱。不合理收费抵制就是了。安置区因为世代毗邻,都是亲戚朋友。比较容易统一意见(特别是抵制收费的意见)而且很少按标准小区建设所以一般的不收物管。
全部5个回答 >移民安置房政府管吗?是否要重新分配?有没有个人解释下呢?
155****2470 | 2019-09-19 18:11:12-
142****2797 移民安置,政府与移民之间形成行政合同关系
行政合同,从本质上讲,与调整民事财产合同具有共同的属性,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行政主体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它是行政权力关系和契约关系的结合,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行政管理方法。 2019-09-19 18:11:37 -
145****6780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2019-09-19 18:11:30 -
133****1467 移民安置,政府与移民之间形成行政合同关系;在行政合同关系中,既有政府的行政行为,也有政府的民事行为,行政主体违约的,应当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合同违约而言,行政主体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9-09-19 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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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原住民有使用权。移民搬迁之后,获得补偿,使用权收回,所以搬迁之后,土地也不归移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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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符合以下情况则可以买卖:一、如果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房子买卖没有限制。二、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则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1.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2.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3.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三、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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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该自己买的房子怎么会房产证的名字还没有改过来呢,如果房产证的名字不是自己的那你再怎么说都没有用的,你必须先得把房产证的名字改到你自己的名字就好 了,这样就合法的,这样才能说明这套房子是你的,法律也会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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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居委会的说法,小明有一定风险——如村民耍赖、房东作梗等,过户就有难度。2、如果绕过该村村民,产权证办不出来——安置房认购缴费协议书是由村民和居委会签的,第一本房产证必须办在村民的名下。3、找房东和村民一起协商,协商结果写成书面补充协议,由三方签字。谈不上理论,只能说协商。4、如果协商不成、谈判破裂,小明只有按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起诉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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