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从法律上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区别对待。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政策优惠提供住房保障的,所以一般都以比市场价便宜的价格卖给住户,政府希望给人们提供一个住所,维护社会稳定,所以政府是不支持住户卖此住房的,因为这会影响社会稳定性。商品房是专门用于投资交易用的,所以购买人无法享受到政府及其他补贴优惠措施。如果明白了这2点就知道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买的时候比商品房便宜,但是卖的时候要交额外的税,经济适用房卖的时候所交的税是用来补偿你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的,因为你买的时候享有政府的补贴,所以比市场价便宜,所以你卖的时候要以交税的名义将政府补贴还给政府,这是阻止住户盲目出售房产的手段,而商品房则不含政府干预因素。
全部4个回答 >单位起的楼是经济适用房吗?谁能说说呢?
138****6594 | 2019-09-19 13:38:26-
155****7321 看房产证上有没有特别注明。经济适用房都明确写着“经济适用房”这几个字,还有的是“成本价/优惠价出售住宅”和“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
2019-09-19 13:38:42 -
133****3982 以后可以过户,只是要购房满5年才可以
的确税费高,主要是ZF的收益金具体为(成交价-----当年买入价)/2,基本上要有10万以上
买别人的经适房风险比较大,建议不要买,如果以后涨了或什么的,卖主反悔,你要打官司法院不会支持你的,因为不能过户的房子私下交易法律不保护的 2019-09-19 13:38:38 -
155****2268 单位经济适用房指由政府出资扶持和集体出资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3、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4、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5、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6、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7、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2019-09-19 13: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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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对于新政策出台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经济适用房在购买时有严格的入门条件,家庭年收入要在6万元以下,但随着家庭收入的变化,一些入住家庭年收入已远远超过6万元,迈出了中低收入行列,但政府不能硬性要求这些家庭腾出经济适用房,让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政府希望通过市场手段,让这些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搬到条件更好的商品房小区居住,一些虽然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但经济上还不富裕的居民通过二手房市场住进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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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先到公证处去咨询一下,是否可以拿出你交房款的发票之类的,以及这部分房款是从你这里付的银行凭证。与你男友一起去公证处作个公证,以后可以作为一个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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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工作启动。申请人可于6月2日至11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取《荣成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进行相关的政策咨询。 6月14日至7月13日,申请人将申请表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相关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受理初审,然后提交街道办事处(镇)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完成复审,并在7月14日前,提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随后对申请情况将开展审核及公示等工作。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010年度将发放补贴100户,每户补贴面积60平方米,补贴标准1000元/平方米,总补贴额6万元。(荣成市新闻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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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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