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出售单独建立的地下车库、停车楼等,开发商通过规划和用地审批为独立使用的地面车位的,可以出售。地下车库如果是人防工程兼车库的,不能出售。独立设计建设的地下车库才可以出售。
全部3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地面车位属业主吗?谁知道呢?
132****1499 | 2019-09-19 13:31:34-
134****5148 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出售
单独建立的地下车库、停车楼等,开发商通过规划和用地审批为独立使用的地面车位的,可以出售。
地下车库如果是人防工程兼车库的,不能出售。独立设计建设的地下车库才可以出售。
2019-09-19 13:31:52 -
142****6366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不能收费。
小区停车位及其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停车位及其收益的管理使用。《物权法》实施前,地面停车位的归属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本属于业主的地面停车位大多被开发出售获利。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对小区停车位归属有了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19-09-19 13:31:49 -
132****2748 小区院子里的停车位一个月80但是不好办,地下停车场一个月好像是450.
2019-09-19 13:31:45 -
158****4574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2019-09-19 13: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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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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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规定,你哪听的?一般能申请经适房的绝大部分条件都比较差点,有的生活都有问题那有钱立马装修呢,有的可能只花几千简单弄弄就住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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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我国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目前其基本类型主要包括平价房、安居房、解困房等。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设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其他应征收的各项收费减免50%,并对成交价格、购买对象、面积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利润进行限制。 简单理解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 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 廉租房是在已经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中首次提出了“廉租房”这一概念,类似于香港的“廉租屋”。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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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日开始,每天平均有500人报名申请经济适用房,但目前郑州市经济适用房房源只有10多套,已报名的人**快到年底才能买到房子。 “过去,开发商的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开盘,就已经名花有主了。先订房后去申请购买资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而真正符合条件者买不到经济适用房,这就是郑州市现有经济适用房已经卖空的原因。”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经营管理科科长赵扬说。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11月1日开始实施后,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再也不用到开发商那里排号了,而是统一到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申请。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仅有位于郑州市国基路以北和花园路以西的北文雅小区将在今年年底开盘,还有10多套经济适用房。 据介绍,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均价为1600元左右,因为经济适用房价格不能超过成本的3%。另外,新规定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也作了详细的规定。过去,骗购经济适用房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依据进行处罚。今后,一旦发现骗购,就要依法进行处罚,除按商品房价格补齐房款之外,对个人要处以1000元罚款;对开发商擅自销售房屋等情况,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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