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在法律上分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比如城镇;一类是集体土地,例如农村XX生产队分给你的地。农村集体土地可能因发展和规划的需要被征用“现在很多土地就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而被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不存在政府出卖农民耕地的说法!一般情况下,如果你的耕地被合法征用,哪么征用主体---------政府,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你合法适当的补偿这是不容置疑的。因此,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专业法律工作人士。此外,政府对土地征收有一套合法流程,一般情况下,耕地是不能随便征用的。因此,如果你怀疑擅自相关部门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也可以咨询当地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服务。
全部4个回答 >私自出卖集体土地属犯法吗?有什么建议呢?
133****2358 | 2019-09-18 11:58:37-
157****8274 土地在法律上分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比如城镇;一类是集体土地,例如农村XX生产队分给你的地。
农村集体土地可能因发展和规划的需要被征用“现在很多土地就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而被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不存在政府出卖农民耕地的说法!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的耕地被合法征用,哪么征用主体---------政府,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你合法适当的补偿这是不容置疑的。因此,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专业法律工作人士。
此外,政府对土地征收有一套合法流程,一般情况下,耕地是不能随便征用的。因此,如果你怀疑擅自相关部门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也可以咨询当地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服务。
2019-09-18 11:58:54 -
133****3768 从法律上讲,买卖宅基地都是违法的,
但实践中出卖宅基地的是很多,特别是在农村。而且这种行为一般也为村民所承认。
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看吧,一般转让给集体内的成员,到时就算有什么纠纷也不会太难处理。
2019-09-18 11:58:50 -
131****1229 现在不是在试点土地流转么,个人觉得你可以等一等,等土地流转合法了,就可以出售土地了
2019-09-18 11: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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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国家,一般由各级政府代行国家土地的管理(也有列外,黑龙江垦区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而它的管理权人不是政府,而是垦区(黑龙江农垦总局)自我管理与使用)。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或相应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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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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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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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2、征地调查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4、组织报批材料。5、报批审查。根据批准权限,根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的位置,分城市批次用地和村镇批次用地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等形式上报。6、缴纳有关税费。用地经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税费缴清后方可领取用地批文。7、两公告一登记。8、补偿安置听证。被征地农民在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之前有权申请听证,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听证申请的,应当组织听证。9、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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