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 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全部4个回答 >塘沽湘江里是集体土地吗?应该怎么做呢?
131****8425 | 2019-09-18 1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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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712 农民土地归集体所有,本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无所有权,不得出售
如想出售的话只有通过国土地部门的挂牌上市,也就是征地,
村支部是党支部,非法人单位,村委会才是一级法人
2019-09-18 10:18:38 -
144****4950 1. 如果没有工厂或小区,一般村庄附近的土地性质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属于该集体行政村所有的。
2.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3.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2019-09-18 10:18:33 -
131****7973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09-18 1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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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一般抵押贷款是房车抵押。房产抵押的准备资料:1.身份证;2.婚姻证明;3.房产证(大红本);4.收入证明;5.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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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个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转变土地性质,办理完毕个人名义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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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1、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征收。也就是说,只有征收才可以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2、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逐级上报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组织实施的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对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并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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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父母拥有门面房的产权或使用权,当然可以卖给女儿女婿.这是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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