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土地 是不能收储的 除非用于非建设用地的流转土地挂牌交易的前提是 国有建设用地应该先对集体土地进行征转用 之后再进行储备 或者收购完成限期储备之后进行土地挂牌挂牌交易的程序建议你看一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全部3个回答 >民营企业可以收储集体土地流转吗?怎么规定的呢?
143****4621 | 2019-09-18 1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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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46 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起始于建国后的人民公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遗留。至此农民集体的问题就交给了村委会,形式上由村委会行使了农民集体的决定权,但村委会与征地方的政府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农民自身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研究课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础工作是田野调查,为了反映出农民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认识,该课题组提出一个问题“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
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430分,选“国家的”占60%,“村集体的”占27%,“生产队(村小组)的”占7%,“个人的”占5%,“其他人的”占0.4%,这里令课题组吃惊的是好多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也认为农民耕种的土地是国家的[7]。
由此不难看出,在现行制度下,农民认为自己耕种的土地属于国家的占绝对优势。农民有这种意识就很难保证其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只有农村土地私有化才能真正唤醒农民维护自身权利,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这才会明确,才会落到实处。
同时现行法律中村委会不具法人资格,仅仅是自治性组织而已,加之农村民主制度不完善、政府对村委会管理的影响,其很难真正维护农民的权益。 2019-09-18 10:17:44 -
151****6806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属于自己的那份土地是可以流转的(一般以家庭为基本流转单位),流转的对象没有限制,但该土地的所有权依旧是村集体,流转的只是使用权,即土地的使用性质坚决不能改变,只能用于耕种,不能取土建坟等等,不得私自改变农田水利系统。另外流转期限也不能超过村集体所有农户本轮的土地承包期限。
先讲这一点,其他的可以再问。
2019-09-18 10:17:29 -
157****9160 某企业需要流转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租赁、转包、转让等形式在土地承包期内流转土地,但是所流转的土地,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019-09-18 10:17:19 -
144****3927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初始、变更、抵押登记
1、受理;
2、区国土资源局审核;
3、区人民政府审批。
申报材料 一、转让(办理《入市交易通知书》)
1、用地单位申请;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涉及法院判决的土地使用权和破产的,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涉及房屋转让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及复印件及房屋转让协议;
7、转让合同(协议转让);
8、宗地图。
9、其他。
承诺时限 5—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由乡镇各所收取工本费5元/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019-09-18 1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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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是农民的。也就是集体的.属于那个村.国家允许集体土地流转的一个前提是更严格的控制土地用途,农用地无论怎样流转也不能流转出建设用地。而国有土地主要就是建设用地。而宅基地的流转现在依然是边缘问题,只存在试点,对象也严格控制在必须是本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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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严格控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发生破产、兼并等情形时,所涉及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可依法转移。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是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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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应该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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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包括:1、甲乙双方签名或单位公章。2、应注明土地的位置、面积、作什么用。3、费用及支付方式。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5、有效合同的份数。6、生效条件。7、其它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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