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的缴费起始时间,你要查阅当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因为各地各有不同。通常,如果没有按月交付,要看主责方是谁,如果是你个人原因造成贷款延迟,物业费你还是要支付的;如果贷款是开发商在处理过程,那就是它来支付。投诉的话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办或者城建或者物业协会。
全部3个回答 >一边拿购房后什么时候开始收物业费?
144****6514 | 2019-09-17 22:05:42-
155****5914 入户手续的证明就是《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签字了,就证明业主正式接受小区物业服务,然后管理费就开始收取了,不签就说明业主对房屋的质量维修还没有满意,可以让开发商维修到满意为止,如果延迟了收楼入住日期,开发商是需要对业主赔偿的 2019-09-17 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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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340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09-17 22:06:04 -
148****4122 物管费从签字收房之日起计算:
物管费的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开始算起。如果到交楼日期后,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收楼,,业主因此延迟收楼的,,不必缴纳物管费。就算是有销售人员口头通知业主收楼,这也不符合流程,不能算作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楼。
在收楼时,倘若业主发现楼盘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整改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物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物管费,因为这属于开发商造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2019-09-17 2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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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管费从何时交纳?在某小区,一位罗姓业主自拿到房子的钥匙,他就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从拿钥匙到住进来,中间有一年多的时间,一直都在交纳物管费。”罗先生表示,他也不清楚物管费的收取时间是否合理,小区内很多业主也有这个疑惑。“我接到开发商电话通知收房的两个月后才拿到房屋钥匙,但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我补交了这两个月的物管费。”上城世家的一位刘姓业主表示,在他们小区,只要开发商用书面通知或是电话通知业主收房了,业主就要在次月开始交纳物管费,即使业主尚未拿到房屋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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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新房收房之日起交物业费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同时对于收房日期的确定则还有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按时收房,双方不争议。另一种情况是业主没有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收房。如果属于业主故意拖延或者其他问题,则物业费起缴时间以物业公司此前规定的收房日期算。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后收房时也必须一起补交。如果属于物业方由于房屋质量等问题让业主无法收房,物业公司必须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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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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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补交。即使你没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业的服务。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2、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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