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居住地在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变更的,可以不做补充登记,跨设区的市变更或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登记。第十三条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是指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包括自有住房、公有住房和租住房,稳定的生活来源包括工资收入、经营收入、其他合法货币性收入及有稳定收入的投靠人。
全部4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可以落户口吗?这中间的情况谁知道?
154****2092 | 2019-09-17 10: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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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299 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 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 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 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2019-09-17 10:45:47 -
154****3772 如果是外地人,不能落户,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建议购买。希望你能采纳我的答案! 2019-09-17 1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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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255 一般情况下 房屋拆迁只对房子进行补偿,和房子面积 装修程度,地段位置,补偿标准等有关
户口在不在没有多大关系。
如果是农村拆迁,牵涉到集体经济利益的时候,你户口在,属于集体利益分配对象,这时候户口才会计入到补偿内。 2019-09-17 10:45:14 -
145****3924 安置房是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讲的,一般安置备资格的认定,都是基于户口来审查的。
也就是说,基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格,然后加上户口的话,一般都是被安置的对象,是可以得到安置房或者是相应的安置面积的。
但是如果在一个地方只有房屋没有户口的话,可能会只拿到货币补偿,而不涉及安置问题。也就是说,对于被拆迁的房屋,只要是有所有权或者是部分所有权的话,都是可以得到货币补偿的,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安置,有时候基于户口或者是其他资格的审查,可能会没有。 2019-09-17 1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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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现在户口管理得很严,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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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本身就是一种效力极低的合同,在房子过户前是可以随时反悔的,除非经过公证,或者实际中存在对价交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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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如果你一定要的话**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只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你们可以约定由卖主来交!3、安置房除当事人外其它人不能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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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不能进入户口登记不与开发商签订,或者开发商没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发送到房管局,或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交,那基本上不能进入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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