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就不是你爷爷的遗产了,如果你父亲还在世生前赠予,你爷爷去世,你姑姑已经获得所有权
全部4个回答 >父亲去世姑姑叔叔有权继承房产吗?作用都有哪些呢?
158****7944 | 2019-09-16 08: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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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450 首先应当是你奶奶享有继承权,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应继承的那份,也就是说,你父亲和你叔叔姑姑是平等的继承关系,你父亲去世,儿女可以代父继承。
2019-09-16 08:50:45 -
132****1856 该房应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其中的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你奶奶做为你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你奶奶去世后,从你父亲的遗产中继承的部分做为你奶奶的遗产,你的叔叔和姑姑有权继承,当然,你也有权代位继承你父亲有权继承的你奶奶的遗产部分。
因此,你父母的那套夫妻共有房屋,你的叔叔和姑姑是有权参与分割的,至于具体怎么实现,建议你与你的叔叔和姑姑们协商,可以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补偿(毕竟他们的份额很小),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你父亲去世后,为了更好地明晰产权,应该将产权过户到你母亲或你名下,但是需要你的叔叔和姑姑们就他们有权继承的部分发表意见或与他们达成一致。 2019-09-16 08:50:40 -
152****2336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你父亲生前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此种情况下你叔叔或者姑姑的子女可能享有继承权。
2、若没有遗嘱则进行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你父亲去世后,你与你的母亲以及你的祖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你的叔叔或者姑姑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2019-09-16 08: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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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你和你的母亲是你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你、你母亲对于你父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只有你们以上这些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权,被剥夺继承权的,或者是你父亲有遗嘱把房子给你叔叔的。你叔叔才可以继承。否则就是对你财产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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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充分权利,要征得你的同意,因为你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如果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一半归你继母所有,另一半则有你和你继母平均分的(前提是没有其他继承人)。也就是说你对该房产有四分之一的权利。 因此你可以向你继母主张这部分权利。如果主张不到你应得的权益,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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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确定父母及爷爷去世的先后顺序,才能确定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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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继承,首先需要对住房确权。就是确定住房是否属于这位父亲单独所有全部产权。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如果是婚后取得财产,这位父亲死亡,是办理继承一般住房产权手续,另一半属于母亲所有。死者死亡,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住房产权。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子女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做完公证。有子女和母亲一起到该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一半住房产权手续。在办理继承过户的同时,可以有母亲把属于自己另一半产权买卖过户,或者赠与过户给这位子女,使得儿子拥有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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