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建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经适房,要两证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一种是还建商品房小区,可自由上市交易。因此,要看你所拥有的还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哪一种,一般在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中对此都有规定。二者除了有一些政策差异,其他都可以适用有关商品房的法律法规。一价清制度是重庆市推出的地方性政策,只能在重庆市内适用。
全部3个回答 >集体土地可以建棚户区安置房吗?有没有人知道的,求介绍?
156****7532 | 2019-09-12 17:19:45-
132****6635 国家所有的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19-09-12 17:20:14 -
151****5195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资源(土地,煤矿,石油……)都是国有,但是国家给予了每一户公民固定的土地做为宅基地(不可买卖),但是拆迁之后的安置房就宽松许多,公民有着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如果拆迁安置房有相关法律证件,其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差别! 2019-09-12 17:20:06 -
156****1815 农村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拆迁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19-09-12 17: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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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可以,属于小产权房,只可以在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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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合同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凭据,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 办理银行贷款的资料有:(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房屋产权证 (8)贷款用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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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指《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三项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三、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结论: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例外情况是:1、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2、 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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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分划拨转让、出让转让)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⑴??转让双方持申请报告、转让协议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部门申报;⑵土地管理部门对该宗地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和地价评估; ⑶受让方与土地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⑷缴纳有关税费;Ⅰ、由受让方按照评估地价的40%交纳土地出让金;Ⅱ、营业税按评估地价的5.5%计征,由转让方交纳;Ⅲ、契税按评地价的4%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2%;Ⅳ、评估费以标定地价为依据,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计算,由出让方交纳;Ⅴ、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费(住宅用地0.8元/m2;经营用地1.5元/m2)、地籍测绘费(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本)、印花税(5元/本)由受让方交纳。⑸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2、出让土地使用权(1)转让双方持申请报告、买卖协议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部门申报;(2)土地管理部门对该宗地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和地价评估;(3)改变用途的须补签出让合同并补交或调整土地出让金;(4)缴纳有关税费;Ⅰ、出让方按评估地价的增值部分交纳增值税;Ⅱ、营业税按评估地价的5.5%计征,由转让方交纳;Ⅲ、契税按评地价的4%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2%;Ⅳ、评估费以评估地价为依据,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计算,由出让方交纳;Ⅴ、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费(住宅用地0.8元/m2;经营用地1.5元/m2)、地籍测绘费(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本)、印花税(5元/本)由受让方交纳。(5)、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1、转让双方必须是本村村民;2、转让双方持申请报告、调整宅基地协议、户籍证明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到所在地土地管理??所进行申报;3、土地管理所到宗地现场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4、由受让方交纳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费、地籍测绘费、工本费、印花税;5、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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