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被继承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才会有继承权。作为他女婿是没有的。详细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全部4个回答 >女儿继承父母的房产女婿有份吗?谁能说说呢?
153****5443 | 2019-09-10 16:45:53-
153****4415 规定是,若死者有遗嘱指定女儿一人单独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指定女儿单独一人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女儿和女婿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9-09-10 16:46:17 -
133****0432 一般没有。只要父母一直健在,所有权一直归父母所有,儿媳或女婿就一直没份。如果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双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的话,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的话,则属于儿子或女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儿媳或女婿就有份了。
2019-09-10 16:46:13 -
133****2599 1. 岳母对女婿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2. 岳母对自己女儿的财产有继承权。
按《继承法》规定,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可以共同继承财产。
2019-09-10 16:46:08 -
136****6575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留下的遗产女儿有继承权,同时因为女儿和女婿是父亲,所以女儿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019-09-10 16: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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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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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岳父母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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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辛苦一辈子所攒的财产,其实都是为了下一代生活质量变好。当父母过世以后,财产自然是要归子女。那么,继承父母财产要不要交税呢?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作为继承权的客体,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和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目前我国没有规矩缴纳遗产税,但是继承不动产,需要按照标准缴纳契税。房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是要收公证费的,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不用交这个税;房屋要过户,所以要交契税1%-3%1、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2、印花税: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注意:(房屋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参照同期房屋的市场价格核定。) 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交易额与购房原值的差额*20%)。另外如果不足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营业税(5.65%)。 *满五年的计算起点是父母购买房屋的时间。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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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父母健在,不存在继承问题房产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予方式过户《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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