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一定一帆风顺,如果遭遇房产质量问题,应该如何维权?购房者可以选择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议,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又或者到法院起诉等。接下来就为您详细介绍。维权途径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途径协商和解,就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交换意见、取得沟通,使问题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及时、直接、平和等特点,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买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3、要注意时效性。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若开发商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维权途径二: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优化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消协调解的是购房者与房企之间的消费纠纷,主要是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纠纷。消协调解消费纠纷不收费。消协调解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消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消协调解本着以下基本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消协工作人员与被调解人之间是民主的平等关系。维权途径三:找负责的主管机关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建委是主管机关;但是说到合同,则可以找工商局进行申诉。所谓申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表达意愿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买房者在购买房产遭遇损害时,可以向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有关的部门申诉。有关机关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维权途径四: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约定仲裁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只有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则不予受理。现在来看,在我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部分设区的城市设有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有足够理由不服裁决的,可以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维权途径五:到人民法院起诉买房者手中掌握着开发商侵权事实的充足证据,并且通过一般的调解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购房者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通过司法审判程序解决消费争议的一种方式。也是具的一种方式。它是针对前四种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的一种更有力度的解决方式。但相对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来说,周期较长,程序也较为复杂,对此购房者应有充分的准备。购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费争议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诉讼的购房者应与所提起的争议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必须是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及其他受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起诉时明确指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经营者。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有受侵害的事实及证据。4、根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管辖原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这五个途径没有递进关系,没有递进的含义,是平行的。购房者选择哪一个都是可以的。
全部5个回答 >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怎么办?购房者怎么维权?
146****7407 | 2019-09-10 11:57:19-
138****5157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应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要求开发商保修时**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
总之,房屋质量问题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在现实中很多购房者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对一般质量问题提出巨额索赔甚至要求退房,结果是输了官司又赔钱;有的委曲求全,草草办理了收房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有严重质量缺陷。很多购房者对房地产法律知识不太了解,**好邀请专业的律师,帮您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 2019-09-10 11:58:33 -
132****2111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发生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2019-09-10 11:58:23 -
154****7546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2019-09-10 1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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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668 好不容易买的房子,却出现了质量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居住。不少人为此焦急上火,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该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墙有问题;
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质量问题,比如渗水、墙皮脱落等。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综上所述,遇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什么手段维权。法律规定了多种方法,具体选择哪一种,当事人应该衡量采取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2019-09-10 11:58:06 -
142****0004 一、开发商工程未完工要求交房逾期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根据逾期天数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因此开发商不能以未完工为由要求延期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仔细查看合同规定条款,向开发商求偿,如拒绝,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二、入住多年 仍无法办理房产证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于交房后一定期限内办理初始登记,并将办理产权证所须资料提交给业主办理分户产权证。在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才可提供相关资料给业主办理产权证或者委托开发商办理。
如果开发商因为规划核实、地籍调查等程序滞后或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业主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业主可以根据合同中关于逾期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及赔偿条款依法向开发商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
三、房屋设计不合理
如果购房者在支付了房款之后,发现房屋结构不合理影响居住或不能使用该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交付满足正常、合理使用功能的房屋。如房屋出现问题,购房者可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 2019-09-10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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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一定一帆风顺,如果遭遇房产质量问题,应该如何维权?购房者可以选择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议,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又或者到法院起诉等。接下来就为您详细介绍。维权途径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途径协商和解,就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交换意见、取得沟通,使问题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及时、直接、平和等特点,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买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3、要注意时效性。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若开发商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维权途径二: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优化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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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对购房者来说尤为重要,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有的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三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影响购房者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电、供水等。 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墙皮脱落等。 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明后,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购房者的合理、正当要求,开发商置之不理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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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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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人都会购买房子,然而在买房子比较倒霉的就是房子出现质量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找物业,其实这个问题物业也是没有办法解决的,物业也是会把问题交给其他地方处理。这时就会一拖再拖,很久都不能解决房屋的问题。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什么样的问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向谁投诉?什么样的问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2、渗漏。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3、墙体空,墙皮脱落。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有时在没有形成空鼓的情况下,由于墙表面粉刷材料质次,粉刷工艺不合要求,也会造成墙皮大面积脱落。4、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有的门窗自安装上开始,有的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即出现密闭不好、部分材质或整体变形的问题,严重者起不到隔断视线、挡风遮雨的效果,有的无法关闭、开启。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选用材料质量不好,木材干燥程度不够或在安装后受到潮湿侵袭,做工粗糙。5、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房屋质量问题向谁投诉?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以上是小编介绍的什么样的问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向谁投诉?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许多人对于投诉的问题不太明确。所以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房子之前,验房是一个很重要的过程,遇到问题时,也有很多解决的方式,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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