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的执行力是不一样的。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过户扩建的地方会被拆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45****5446 | 2019-09-09 16:45:32-
135****1592 真实拆迁的房子,过户已经冻结,是不能办理的。 但你们村现在传言要拆迁,不一定就是真的,也不应定冻结。 你们应该去办房产证的地方核实一下,要赶早去办,不能拖,无风不起浪,传言过几天说不定就变真的了。 拆迁后分两套房,可以把一套写你的名字的,只要你现在户口和你爸爸在一起,都是拆迁户,都可以的。 先过户也有好处,有两户的奖励利益好得,否则,都是你爸爸的户主,只能享受一份利益。 2019-09-09 16: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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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278 1、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
2、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地号,土地四至(就是从哪到哪是用来盖你们这个小区的),你自己仔细看一下产权证。
3、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管理部门字样,前者也说明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的。
2019-09-09 16:45:50 -
152****1507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2019-09-09 16: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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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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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房可以出租吗两限房这个概念从2007年下半年才开始广为流传起来,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各地政府对两限房的管理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称将对擅自出租、出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而对极少数严重违规、拒不整改的家庭,将通过收取违约金、追缴不当收益直至收回住房等方式严肃处理,并通过司法等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此按照上面的规定,两限房是不能出租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缺少支撑,违规失信成本较低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的供后管理是一个难题,对两限房出租的管理不规范或者管理不严格,各地出现了两限房普遍出租的现象。但不管如何,按照现行国家政策的规定,两限房出租肯定是违法的,希望大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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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他项权证要注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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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如果以及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有了受让方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受让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撤销已经办理完毕的房产证。除非是住房灭失,当事人自己申请放弃住房产权等情况。 只有在办理新房产证之前,是可以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手续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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