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可以把住房可以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 需要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注明,土地证,代替孩子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办理孩子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全部3个回答 >离婚放弃房产公证后可以反悔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8****9894 | 2019-09-09 11:55:05-
147****1382 经过公证的放弃房产继承权,如果房产已经处理,无法反悔了;房产没有处理的前或诉讼中反悔的,由法院判决。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019-09-09 11:55:27 -
143****3696 实践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2019-09-09 11:55:20 -
132****1270 让女方在她的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公证书。把需要女方出面的种种事都列上,被委托人写男方,那么男方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和其他材料自己去办了。
2019-09-09 11:55:16
-
答
-
答
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但在交由他人办理的时候,需要办理委托手续。具体方法如下:委托人及代理人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同时带上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同时,如果该房屋产权涉及多人,还需带上其他涉及到房屋产权的人员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在办理了委托公证以后,代理人即可携带委托公证以及房屋抵押所需的其他手续,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即可。办理的程序与委托人亲自办理程序相同。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的,如果因为买受人的原因没能订立买卖合同的,定金不予返还;出卖人违约时,定金则需要双倍的返还;如果因为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情,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该把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识额价值的20%。如果是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之前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协商请求卖方退款,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你已经在上述范围之中**不好的,那么小编在教你一招。当你已签定房协议,也交定金,没签正式合同,事后冷静不想再要这房时,完全可以拿回你的定金! 方法是:开发商让你签定正式合同时,在空白约定条款上你完全可以安你的要求提出写上:本楼盘在任何时候降价(或折扣大于本折扣),开发商将承担差价补贴,如本楼盘周边降价,将得到差价补偿等等,我相信没一家开发商会同意的,**终合同签不成,只有退还定金!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全部5个回答 > -
答
1、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2、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原件)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的,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