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赠送的越大,其它方面跟同房型相比肯定会有差异,或者房子质量有水分,现在的社会房价一天一个价,多送相当于贬值难不成开发商是傻子吗?亏本的生意他们不会做的
全部3个回答 >赠送面积不足如何处理??买房“赠送面积”靠谱吗?慎重对待!
157****1283 | 2019-09-05 21:58:55-
135****6159 你好!如果购房合同里写着价格是套内建筑面积的价格,那多出来的3平方是要交钱的,但具体还是看合同对面积误差的约定,一般在1-3%之内,不会要求补交款或者退款。
宣传的建筑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差,那个没在合同中约定,所以,不会有说法的。 2019-09-05 21:59:13 -
157****1325 买房时以地下室、天台甚至一间卧室作为赠送面积已经成为不少开发商的优惠手段,赠送面积普遍在原户型面积的5%~10%,一些户型经过改造后,能实现两房变三房,三房变四房,使用率得到了改善。那么,这些赠送面积的做法靠谱吗?如何在科学冷静的“占便宜”,这是我们要关注的问题。
2019-09-05 21:59:09 -
141****9968 从表面上看,买房赠送面积能够让购房者享受到不少的实惠,但由于赠送面积来源成疑,加上官方并不认可这种形式,所以暗藏不少风险,这需要购房者在下定之前三思而后行。
赠送面积涉嫌违建
原本以为享受到了开发商赠送实惠,但到头来却变成了“违章搭建”,前后巨大落差让不少业主直呼“不可思议”。
在一个多月前,约300户上海闵行区某小区的业主,陆续收到了一封挂号信,信中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认定书,这表明这些房子已被认定存在违章搭建,并因此被房地产登记部门“注记”,交易被冻结。该小区三期业主刘先生向记者证实确有其事,不过主要是小区一期、二期部分房子被认定为存在违章搭建情形。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过附近的房产中介,得到的答复是在近期确实因为部分住宅被认定存在违章搭建而使得买卖处于停滞阶段。虽然有中介极力邀请记者过去看房,并表示开发商在着手解决此事,但至于**终何时重启交易,目前不得而知。
根据闵行区相关城管执法中队在小区中张贴的情况说明,违建主要存在于小区的叠墅、联排以及小高层的顶层复式房的二楼阳台,在交房时有框架、围栏,但镂空无地板。按照业主的说法,开发商解释为一旦浇上地板,这个阳台就必须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而镂空着,就可以将阳台的面积整体赠送给业主。这也不难理解,因为在当时,购房增送面积颇为流行。因而在业主装修过程中,有部分业主自行用钢筋水泥将阳台地板补上。也正是因为如此,部分房子便被认定为存在违章搭建。
记者发现,类似的情形不止出现在上海,南京也有。据了解,南京城北某楼盘88平方米的“2+1”房,北边赠送的小房间实际上是采光井改造,现在被栖霞区城管部门定性为违建,需要拆除。经调查了解,类似这种情况的约有400余户。业主不同意,向开发商维权,要求赔偿。 2019-09-05 21:5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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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哪些“赠送面积”本来就是购房者应得的?根据住建部2014年7月1日出台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半封闭的阳台、没有顶盖且在房屋户型之外的露台、结构净高低于2.1米的飘窗、结构净高低于2.2米的夹层等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是购房者应该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
根据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3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开发商要赠送的阁楼的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这种阁楼原本就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那么开发商的赠送就不成立。
2019-09-05 21: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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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赠送面积有很多种,具体要看你那个赠送面积是什么位置及用途。不能一概说它以后会有纠纷,也不能一概说它都可以放心购买。如果不是有可能和别人共有的房屋,或者不是有可能业主全体所有的位置,问题应该不大。所以得你补充个问题,看具体什么位置哦~~~比方说阁楼,层高不超过2.2米是不给算产权面积的,所以一般他们讲是赠送,但基本上还是加进去成本了。相对便宜点,但使用起来可能没正常高度舒适。但有些浪漫的人还是把阁楼搞的很不错的说。另外,如果确实不放心,可以要求他们加进一条赠送条款,只要把面积和位置说清楚就可以了,至于产权就不要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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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赠送的部分到底有没有产权?按照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大多数“赠送”的面积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如露台、花园,不独立使用的地下室等等,甚至有的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其实并不能约定为属于某一户业主使用。另外由于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所以如果遇到赠送面积缩水、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对于购房者而言,只有白纸黑字写在产权证上的登记面积才是合法的,也只能真正写入产权证,并在实际付款时打折了的面积,才是开发商心甘情愿送给你的。Q2:赠送面积是否要交物业费?物业收费标准以房屋登记的面积作为主要的计算依据,在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前,物业公司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于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否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主要取决于房屋登记簿有无登记。如果赠送部分的面积不属于房屋登记簿登记的面积,物业服务公司不应该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物业管理公司一般应当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服务费。房屋登记以后,应据实结算,根据房屋登记簿登记的面积情况,多退少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物业费、取暖费等以产证上载明的面积收取。如果赠送面积没有计入产证,那么就不需要缴纳物业费取暖费等。这么看来,还是收物业费的赠送面积会更靠谱一些。Q3:赠送面积有哪些风险?赠送面积如果能写入合同,并**后在房产证上体现出来,与正常购房并无差别,也没有什么风险。但是,由于赠送面积多半不写入购房合同中,当中存在着不少风险。风险一:公用面积赠送并不合法有些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譬如庭院、屋顶花园等,该部分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风险二:出现事故得不到法律支持未来“赠送面积”发生重大的安全隐患、事故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即使“赠送面积”写进合同的附加条款,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一旦“赠送面积”出现任何事故或发生产权纠纷都得不到法律支持,一切责任也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风险三:再转让时不被承认楼盘赠送的这种面积,产权证当中是不包括也不承认的,因此将来购房者遇上投资、抵押、转让、继承、拆迁等情况,法律不会认可这些赠送面积,只承认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后给大家一些选择带“赠送”房屋的注意事项:不得不说,买房有“赠送面积”对于购房人来说,还是很具有诱惑性的。比如面积更大,或者更舒适之类的。但是你也应该看到赠送面积可能存在的隐患。所以,面对“赠送面积”一定要谨记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写入正式购房合同;二是哪里来的赠送面积。弄清楚赠送面积的真实情况,防止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等作为赠送面积;三是房产证。在验房收房过户时,确保赠送面积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与房屋主体享受同等待遇的;四是实用性。关注赠送面积的实用性。有的户型不好赠送面积部分潮湿、采光差,装修时不好改造不说,日后实际使用率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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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购房合同里写着价格是套内建筑面积的价格,那多出来的3平方是要交钱的,但具体还是看合同对面积误差的约定,一般在1-3%之内,不会要求补交款或者退款。宣传的建筑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差,那个没在合同中约定,所以,不会有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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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送面积其实是不靠谱的。实际上,这种说法只是地产开放商的一直营销说法而已。现在的地产开放商在房屋的销售过程中可以说是想尽了办法,可以看到外面的所谓“买房就房阳台”、“买房送书房”,其中还有直接说明“只要买房就送多少平米的面积”像这样的广告是有很多的。站在房产开发商的角度来讲,他们肯定是不会让自己赔本的。买房就送的房屋面积这样的说法仅仅只是房产开发商的一种营销说法而已。实际上房屋居住的面积在计算上,其实只是有一些面积是可以用的,但是有些根本就是用不了的。比如说像是露台、不计算面积的飘窗台等,实际上在计算房屋面积的时候这些本来就是不计的,但是就是因为是可以用的,以赠送的形式给了你,你就只能来使用它了,这样还加大了房子的附加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