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买底层送花园一楼花园赠送面积中比较常见的,不过肯定是不能计入产权的。02 买房送车位要明白车位是有两种情况的,也就是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的区别,买房之前开发商要是承诺送车位,那就要弄清楚,送的到底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03 买房送露台按照相关的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所以也是没有产权的。但露台是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也是可以购买的。
赠送面积被拆除如何赔偿?一切不计入产权的赠送面积 都是耍流氓
143****7881 | 2019-09-05 21:52:21-
143****5013 一、赠送的阳台、阁楼等,大多是楼盘的促销手段,但因为很多赠送的属于公共部分或者开发商出于避税等方面考虑,一般不会写进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的面积指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但是赠送面积是不算进建筑面积,房屋拆迁时,自然也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二、赠送面积并不同于正常购买面积,它一般不能计入产权面积,因此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大多开发商不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内,购房者**好应要求将赠送内容写入补充协议中。
三、首先要清楚赠送部分的真实情况,无论是面积还是精装修,抑或是物业费,购房人都要先了解清楚,如果赠送的附加值是切切实实的,要尽量要求把赠送面积的详细条款切实写入合同附件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但要做好只有合同才是正规可靠的。即便不能写入合同,也建议购房人在买房前应该对开发商的承诺留有录音、照相等证据,一旦收房时遇到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9-09-05 21:52:37 -
136****9103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019-09-05 21:52:33 -
133****4565 买100平送25平、二房变三房……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常见的销售噱头,购房者买了还以为占了大便宜。殊不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羊毛出在羊身上。赠送面积背后的水有多深,本文详细告诉你。
赠送面积有2种,合法的和非法的。
真正的赠送面积应该是,在产权证实际面积上打折收钱,比如产权证上150平米的房子,开发商只收了140平米的钱,其余10平米才算是赠送面积。
除此之外,一般意义上的赠送面积都是非法的,没有合法产权。 2019-09-05 21:52:30 -
151****7263 办不动产权证遭拒,竟是赠送成违建
“去年年底我们拿了房,今年2月份我们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工作人员说栖霞区城管局给他们发一份函,说小区存在违建现象,要求暂停全体业主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紫金上品苑的业主周女士向西祠房产反映,这几个月为此事多番奔波,很是糟心。
周女士2015年初买了栖霞区尧化门的紫金上品苑88平商品房,该项目于2016年9月通过验收,12月初交房,比原定交房时间提前了一个月。这原是件好事,但业主们却发现,到手的房子几个月都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当初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会有6平米赠送面积,位置在天井处,交房时会搞成一个小房间给我们,所以我们就选了这个户型的房子。”周女士介绍,开发商在房屋售卖阶段向业主承诺,赠送6平米将多出一个房间,开发商在验收后在原来天井位置,统一浇筑出楼板和外立面,两房秒变”三房“。
她表示很疑惑:“这样的赠送放眼整个南京司空见惯,为何突然就变违建了?就算是违建,但这部分赠送面积不计入产权,为何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紫金上品苑小区88平户型
2019-09-05 2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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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不写入房产证,那么就得不到法律保障,如遇到拆迁补偿、抵押贷款、保险理赔等问题的话,只承认房产证面积,所谓的赠送面积是不会计算进来的。 关于赠送面积的具体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 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D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I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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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赠送面积没有赔偿的,拆迁时的赔偿依据为房产证上标明的房屋面积或者实际测量面积,也就是说赠送的面积是不会有补偿的。开发商赠送面积都是不算在产证里的。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谢谢 联系:18起-贰壹壹壹-8久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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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契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在省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二、单位的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不超出货币补偿的、或者不缴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重新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超过补偿的、或者需要缴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享受税收优惠的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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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所依据的是房屋的产权证。也就是说上面登记的面积是多少,一般都会认可多少。除非是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出入较大,则征收部门会作出认定,是否对超出面积予以采纳。所以需要看征收部门对房屋面积的具体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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