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全部3个回答 >房贷没还完人去世了怎么办理才好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35****7041 | 2019-09-03 11:21:54-
137****5249 一、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二、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抵押贷款方式而逾期的,贷款机构可会向法院提起拍卖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抵押解除登记手续。
三、借款人借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不用偿还。但目前,大多数网贷都会要求提供第三方责任人的联系方式。
2019-09-03 11:22:17 -
158****4469 正常来说只要您的资产负债率以及征信都没有问题的话,还是可以继续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只是二套房的利率会有所浮动,具体要看您所在地的购房政策而定, 2019-09-03 1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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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159 如果这身份证号码如果在银行有贷款不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话,如果是按揭买房,肯定批不下房贷了。
2019-09-03 11: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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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是不允许过户的。但是,现在一般都采取**款解押房产方式进行过户。卖方还清按揭贷款,银行解押,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时,把房产证先办理给卖方,之后再过户给买方向先生,卖方未还清的贷款,用买方购房的**款解押房产,买方继续还清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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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 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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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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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贷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多数银行房贷还款日为中下旬,由于1月份处于年度分段计息时段,部分客户1月份贷款月供可能会有所上升。假如每月15日为还贷日,2016年底利息计算方法要分为两部分,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执行旧利率,2016年1月1日至15日才执行新利率,因此,1月份房贷利息下降不明显,但同时,根据等额本息计算公式重新计算,还款本金却会上涨,供房者还的本金上涨的幅度会超过利息下降的部分,所以会出现1月份月供“不降反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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