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安装费2、ic卡表费300元,智能报警器268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收取,目前没有统一标准。3、如果有有线电视还要交收视费。4、房屋暖气初装费共分三大部分,热源建设费、外管网建设费和室内设施安装费。5、权属登记费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6、装修押金:收取装修保证金是为了约束另寻装饰公司和自装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7、装修垃圾清理费。8、预收物业费:物业费是购房者入住新房之前要向小区物业公司交纳的费用,预收**长三个月。9、装修电梯费和管理费。10、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纳的费用:登记费和房产契税。新政后部分地方已经涨价了。
全部3个回答 >房子交房时需要交哪些费用?有人可以说说嘛?
133****5728 | 2019-09-03 10:21:54-
133****5600 1.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
2.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
3.中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09-03 10:22:41 -
136****8429 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2019-09-03 10:22:32 -
153****0694 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4.停车管理费 2019-09-03 10:22:27 -
137****3805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2019-09-03 1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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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个人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 如结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 2.借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 3.收入证明及营业执照 (黑色八字笔填写加盖公章,收入大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税收证明(月收入五万以上提供相应税收证明) 5.工行活期存折或卡(用于扣款或入账) 6.资产证明如房本,,车本存单等(非必要条件) 7.高等学历证明(非必要条件) 二. 抵押房屋相关资料 1.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评估报告 3.贷款用途证明:如欲购房屋的认购书,定金发票等 三 贷款用途资料, 与贷款用途相符的相关资料:如欲购房屋的认购书,定金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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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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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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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过的《物权法》对“住宅改商用”现象作出了明确规范:“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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