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可以说是中国房地产业步履维艰的一年,全国各大城市房地产市场成交价量齐跌。与往年相比,远至深圳、北京、上海,近至南宁、北海楼市都不景气。而对于正值城市发展黄金期的钦州市来说,是否也因整个市场的低迷而陷入迷茫?全国楼市具有代表性的深圳市、广西的首府南宁市与我们所处的钦州又存在着怎样的共同点和差异性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深圳和南宁的房地产发展和现状,展望和探讨钦州楼市的未
全部2个回答 >广西钦州市阳光之春什么时候交房好呢?谁能说说呢?
158****4777 | 2019-08-20 16:08:51-
137****9405 三是,精神压力太大。行业里面的大多数人都背负着极大的压力,这些压力主要来自于发展太慢,很长时间都没见到效益;团队中的亲戚朋友所有投资加起来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如果团队因某种原因垮掉,那不就亏多了;还有团队中有的人心态不好,总喜欢抱怨,影响大家的情绪;另外就是这个行业太神秘,不明真相的新人总是有无数个究竟在挎问着大家的心理,多数人显得烦躁不安,处在一个崩溃的边沿,每天都接受着痛苦的煎熬。
四是,行业中充满了谎言。从事异地(lian锁xiao售)首先得用谎言邀约,邀约的一般都是自己**亲的亲人和**好的朋友,这些感情都是经过很多年才培养出来的,如果合作愉快当然**好,假如合作失败,将很容 易失去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么多年的人脉和名声有可能毁于一旦。同时,上一个级别总是在用谎言向下一个级别隐瞒着行业的事情。
2019-08-20 16:09:44 -
143****8443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19-08-20 16:09:34 -
136****1336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9-08-20 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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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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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间要问开发商或者售楼处才行其它人无法回答,即便回答了也不权威。一般购房合同里面肯定有写明交房的时间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延期不交房也会有相应的责任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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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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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运现代城 登记名福润轩,2013年8月楼盘开盘的时候,由于其地段好,楼盘销售特别火爆,该项目原属于保利一个老板的项目,但是因为债务问题转让给小额贷款公司老板,遗留一堆债务问题,其中新开发商和建筑商之间的债务产生矛盾,楼盘被抵押产生的债权人催债问题,导致楼盘2014年初停工。后来经过业主维权和政府介入,2014年9月楼盘复工,造了4个月后过年,由于工程款拖欠问题,再次停工7个月,2015年8月又恢复施工,施工过程中各个施工队没有收到应付的工程款,纷纷出工不出力,来一两个人做做样子,工程进度缓慢,9月楼盘再度开盘,开发商为了卖楼盘赶紧搞绿化,工地上表现出热火朝天施工的样子,其实此时矛盾重重已被掩盖,开发商欠各个工程队的施工款未支付,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电力工程施工费用一千一百多万元,一直欠着还未支付给供电局(目前还未缴纳),电力工程施工费一天不缴纳,供电局就不会安排施工,其它民营公司是不可以施工的。从2011年开工以来,到2013底,楼盘主体工程已经全部完成,让人感觉楼盘绝对不会烂尾的,但是2014年整年外挂还没造好,2015年外挂基本好了,绿化却稀稀拉拉搞了几个月还没搞好,本来2015年12月8号就是交房日期,12月初业主接到交房延期通知书,告知由于不可抗力,交房延迟到2016年6月31号前,2016年新年过后三月份了,其它工地都早就开工了,现代城小区没有一个人干活,据说各个工程队年前没收到工程款没有一个到场施工的。接着售楼处告知买房者现代城小区2016年12月底交房!产监处网站的交房日期也改为2016年12月底交房!目前工程只剩下绿化和电力工程没施工,相关人员说只要资金跟得上,两个月就能完工。现在据说资金还有两千来万的缺口,开发商和投资方扯皮,谁也不愿再投资,只想套现走人。从工程量和交房日期一再拖延来看,开发商是不准备造好房了,只想套住下一批不明真相的购房者然后金蝉脱壳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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