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购房合同和收据去找开发商交涉,因为这种因为开发商导致延期交房的事,开发商是要进行赔偿的
全部3个回答 >上海万科城二期什么时候交房子呢?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37****2503 | 2019-08-20 16:03:17-
145****1201 万科城的物业是一级物业,而且口碑良好,质量也是一直都比较让人放心的。万科城项目二期加推14号楼幸福系产品,一梯两户设计,共120套房子,面积89㎡,成交均价8500-9000元/平;同期推22号楼**,面积174平层大宅和247㎡复式楼,一梯一户设计,参考价位13000-15000元/㎡,2014年年底交房入住;一期目前在售20号楼,所剩不多,面积82㎡,一梯两户设计,成交均价8500元/㎡,一期**早是2012年5月份交房,**晚2015年6月份交房。
2019-08-20 16:03:34 -
142****8783 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不可抗力之因素,房屋损毁不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所以不承担责任。您所说的情况要看怎么定性,比如地震,火山,洪水,军事冲突这个都是无法预测的,火灾也要看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比如工地工人吸烟,这个只能说开发商监管不到位,到时候肯定会解决您的问题,如果是外太空飞来的陨石砸到您家,导致了火灾,这个不可抗力之因素,开发商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担责的。另外,您这个问题问的有些杞人忧天,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列举的事项,您会发现,不论是买房还是干别的总是不保险,建议您,调整心态,切勿庸人自扰,多累啊,本身购房人或者消费者就是存在一定的弱势的群体,比如买汽车,买房子,这些都不是你造的,自身出问题跟你没多大关系,但是你需要承担你自己的损失。
2019-08-20 16:03:29 -
157****0054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2019-08-20 16:03:24
-
答
-
答
楼盘名称:彩虹湾佳园二期4#楼楼盘位置: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洪塘头村开发商:厦门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类型:高层,板楼,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0平方米,容积率暂无数据,绿化率0%,共0栋楼,停车位(所载信息仅供参考,**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这个你要具体咨询开发商才可以具体的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查询五证是否齐全的具体方法:第一,我们可以在官网上查询。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可以登录当地的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可以登录“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看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项目。第二,我们还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如果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时不出示,购房者可以要求其出示,开发企业有明示义务,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第三,我们可以去银行询问一下关于“五证”的问题。不明就里的购房者有必要在掏钱之前向银行咨询一下。一个项目从置地、审批到开工等一系列环节中,银行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放贷的时候,对项目和开发商的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项目有问题,银行这一关就过不去,所以奉劝广大的购房者,如果实在是心里没底,就跑一趟银行。买房时为保证个人合法权益一定要让房地产开发商与销售商提供“五证两书”的原件。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管局颁发。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