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时一定要交住房维修基金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165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三、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四、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全部4个回答 >现在都是先交钱再验房吗?
135****8328 | 2019-08-18 18:52:04-
141****9657 你好,据我了解正常的流程是先验房再交钱的额,但是基于现在大多数都是先交钱再验房的情况,具体哪个先,需要跟开发商协商好。 2019-08-18 18: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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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209 、先验房还是先交钱
1、市场科工作人员介绍称,按照正常来讲,应该是先领了钥匙看了房子以后再交纳其他相关的费用,但是因为目前对这个流程方面并没有硬性的规定,他们暂时也没法。在没有具体规定时,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业主若想维权,好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就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必须要先验房。
2、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也存在,但这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不通过验房,买房人的知情权无从保障。购房者支了几招:在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单后,一定要顶真,好能做到以下几个步骤,保障自己权益。
3、首先,查看资料。其次,除了和物业及开发商工程人员一起验房外,好找一个验房机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查验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后、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后,必须要物业予以认可签字。
二、新房验收注意事项
1、电路的验收
对于现在手机不离身的朋友来说,没有电的日子那是相当的可怕。所以新房验收时,电路、供电的验收是非常重要的。进新房里首先要打开所有的灯,检查是否都运作正常,有没有电压不稳时一闪一闪的情况,其次是检查每一个插座是否有电。还有就是电压问题,**好在浴室,厨房灯需要用到大功率电器的地方试用下大功率的吹风机,看能否正常运作。
2、水的验收
与水联系**紧密的就是PVC水管和PPR水管等不同类型的水管了。一般,防水要在装修之前的毛坯房中就进行蔽水试验,查看试验后24小时是否有漏水现象。厨房、卫生间的验收时,可以接一大桶水,然后倒到水池中,查看是否堵塞,听到“咕咚咕咚”的下水声,且下水较快,则证明水管排列较好,无堵塞。 2019-08-18 18:53:05 -
152****2486 交房是先交钱还是先验房?
在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单后,要完成以下几个步骤,缺一不可,必须顶真。
1、查看资料,资料包括: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B、《住宅使用说明书》;C、《竣工验收备案证》;D、面积实测表;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2、购房者会同物业验房,验房标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验房范围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
3、购房者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物业予以认可签字。
4、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问题后,再次发出交房通知单。
5、购房者再次会同物业验房,没有问题,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和《入住交接单》,商品房交付完成
先交钱后验房合法吗
1、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而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可能存在,但一定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悖,为现代民法和经济法所否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3、 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因为双方合同中未约定是先验后收还是先收后验,因此其规定先收后验就是有理由的。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方式的情况,《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在交房中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只能是先验后收。 2019-08-18 18:52:55 -
158****5395 先交钱还是先验房?一般的做法都是先验收了才交钱的,合同法对此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开发商要求先交钱再验房,这种行为就具有霸王条款的性质了,与当前的基本市场经济原则是相违背的,法律上也不会给予支持,所以购房者必须清楚这一点。而购房者在收到开方商方面发出的交房通知后,注意按以下步骤来验收才不会吃亏:
一、查看相关资料
购买的房子验房时须让开发商提供这些资料查看,包括: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的备案证、房屋面积的实际测量表、房屋管线分布的竣工图(主要是水、强电、弱电和结构方面)等这几样。
二、首次验房
首次验房需要和物业一起,因为验房的标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约定来规范的,其中验房的范围就包括查看房屋以及房屋的附属设施的质量如何和室内的有害气体有没有超标,周边的小区环境情况等,物业在这方面会比较熟悉。
三、解决验收问题
为什么要知道先交钱还是先验房?就是因为如果是验房结果不满意,购房者可以根据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提出质疑,要求对方给出解决的办法或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这时记得要让对方签字确认,以免对方否认。
四、验收完成
当开发商解决了首次验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会再次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书,这时购房者可以再次和物业一起完成房子的验收,如果是确认已经不存在其它问题了,就可以在相关的交接单中签字确认了,同时交完应付的钱后,购买的房子也交付好了 2019-08-18 18:52:44 -
156****1450 正常情况下,在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之前,应该先看看房子,但是由于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目前只能是先交钱。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首先要看的是购房合同。如果业主希望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当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要清楚地写明先验房还是先交钱。
在销售合同中,先检查货物后收资金是常见的交易习惯,也存在先收资金后验货物的交易习惯,但这是一种具有霸主条款典型特征的异常现象。先验房还是先交钱?没有检验,买方的知情权就不能得到保证。买方支付一些技巧:在收到开发商的交货通知后,我们必须诚实,这样我们可以做以下步骤来保护属于我们的权益。
首先,查看资料。其次,除了与房地产开发商和工程师检查房屋外,我们还可以找到检查机构,检查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安全问题是否达到安全入住标准以及住宅区的环境等。
房商在交付房屋时,通常要求购房者在房屋进行检查前就收取各种各样的费用,之后,房子一旦交给你,房子里可能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或瑕疵。买家往往难以找到开发商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在交付商品房时,许多业主根据开发商的要求先付钱款后看房,而后如果出现问题,要与房商协商,房商则会认为是你自己装修过程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让房主很无奈,所以房屋装修前的验收非常需要注意! 2019-08-18 18: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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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拿房的时候物业都会要求你先签字收房并且交清物业费后才给你钥匙验房。可以说这是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普遍现象,虽然违反一般商品交易的流程,也就是先验货再收货但是买家,也就是业主相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处于劣势地位,目前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这样做,所以暂时对开发商这种行为还没有很好的对应方法。只能说你在买房的时候要选好开发商,大的地产公司比较负责任,出现问题的话一般都会去帮你解决的。或者你在交钱之前要求签相关合同(房屋验收情况的合同)不然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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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能够进行买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一、 首先从土地性质开始解释。(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二)、 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二、接下来我们分析拆迁安置房的性质。(一)、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两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的规定是不同的。(三)、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要看该拆迁安置房是否具有全产权。1、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2、我们经常听到“小产权房”,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四)、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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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纯属你们私下商量; 一般是先看房再确定具体事宜; 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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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不通过验房,买受人的知情权无从保障, “先收房、后验房”的霸王条款,完全剥夺了买房人对所有购房者的知情权。 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因为双方合同中未约定是先验后收还是先收后验,因此其规定先收后验就是有理由的。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方式的情况,《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在交房中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只能是“先验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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