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就是因为时间差,多少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作为卖家,您办理了产权过户,但是您却未拿到全部的钱,当然是有一定风险的。 但对方是通过房屋贷款支付款项,银行在中国的公信力还是比较强的,所以风险并不是很大。 小心总是没错的,签订完善的合同,针对这个方面,具体给您以下建议: 1、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您跟对方去过户前,**好是要看到银行给的批贷承诺函,或者看到银行已经签字盖章的针对这套房屋的贷款合同。看清楚合同或承诺函上银行对于放款条件的约定(这个您跟买方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看合同,承诺函要跟信贷员再确认下,**好留原件或复印件),也就是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把贷款的钱给您,看看您是否能接受。现在银行**晚的就是,过户后银行办理完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把钱放给你。如果是银行拿到房产证就放款,那速度会快的多。这个周期是您自行权衡了,这个周期**少也是过户后3-5天给您钱。 4、我不知道你们那是否过户和抵押是同时办理的,不管哪种实际办理过户后,出于安全考虑,您**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他正(如同时办理)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全部4个回答 >二手房贷款卖方有什么风险?按揭买二手房 怎么交易? 卖方有什么风险吗?
142****3179 | 2019-08-15 05:41:31-
146****6210 二手房交易就是因为时间差,多少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1、贷款时间风险。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贷款额度风险。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借款人信用不良。在贷款购房中,借款人的信用只有银行的征信系统才能查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以前的信用卡不良记录和贷款不良记录,如果出现这些很有可能无法贷款,造成纠纷,在贷款前,有必要提醒买方先去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
4、交易途中风险。出于安全考虑,过户后**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5、交房风险。合同中应当约定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买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 2019-08-15 05:41:56 -
143****0946 这个没事的,不用担心,不过**好进行资金监管。
买卖二手房要进行资金监管: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与卖家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扯皮:卖家要求买家先支付房款,再过户;买家要求先过户,再支付房款。资金监管正好避免了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纠纷发生。
1、资金监管对买家的好处
①规避房屋查封风险
虽然房屋核验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屋的抵押、查封风险,但是如果卖家有其他的债务,比如民间借贷之类的在住建委和银行都没有备案,很难被查出来。一旦卖家还不上钱,房屋就有被查封的风险。如果直接将**款支付给卖家,不做资金监管,卖家资不抵债,买家将会“钱房两失”。
(2)预防一房二卖资金问题
按照规定,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房子过户到谁的手里一般就属于谁。卖家一房二卖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已过户),若你直接将购房款打给卖家,则买家需要用诉讼手段追回钱款。若走资金监管,房屋未过户,钱款仍然在监管账户,解约后,将直接退回给买家。
2、资金监管对卖家的好处 2019-08-15 05:41:50 -
143****1463 买卖二手房,卖方的唯一风险就是过户后买方不付尾款,不过正常操作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交易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
2、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全款付没有这一步)。
3、审核通过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全款购房的话办理过户的时候买方把尾款付清,然后办理单方取件)。
4、办理过户后取产权证交给银行(全款房买卖到这里就结束了)。
5、银行放款。
2019-08-15 05:41:45 -
137****2080 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屋,由于处于被抵押的状态,无法正常过户。虽然可以进行买卖,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在买方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情况下,稍有不慎,给买卖双方均可能带来较大风险。
买卖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屋,通常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
1. 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
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
2. 房贷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十分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故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 借款“赎证”
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为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机构会主动向卖方推荐借款人。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
卖方常见风险
对于卖方来说,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大的风险在于不能及时解除房屋抵押。由于未解除抵押的房屋无法顺利过户,卖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常见风险
买卖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无论对买方还是卖方,均存在较大的风险。整个交易过程,从签订合同到完成产权过户往往需要一些时日,而纠纷恰恰就出现在这一过程中。采取资金监管的方式,能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真正确保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中房购”通过与银行合作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房款保”,可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便捷的收、付款通道,通过第三方(银行)实施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后,银行根据买卖双方交易前的约定备案向卖方划转房屋交易资金,如交易失败,交易资金将通过监管银行直接退还买方。监管过程中,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2019-08-15 05: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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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风险是不大的,买房办理按揭银行会先进行评估的,到时候银行会直接将尾款打到卖方的账户,而且一般都是收到尾款后才去物业办理交接手续交房。针对这个方面,具体有以下建议: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该怎么办;跟对方去过户前,**好是要看到银行给的批贷承诺函,或者看到银行已经签字盖章的针对这套房屋的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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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风险,通过银行办理即可。一、办理二手房贷款时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卖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3、**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资信证明原件(使用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由于借款人收入情况复杂,工作人员可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月的纳税凭证,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如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则提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纳税凭证等;如借款申请人注明有除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利息收入,应提供存单、国库券等凭证;房屋租赁收入,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投资收入,应提供投资证明、被投资方的分红决议及支付凭证等。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二、办理二手房贷款缴纳的税费:1、营业税(卖方):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这项政策对二手房交易来说,除了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根据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除外);北上广深地区个人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若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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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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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为买方在交易过程中更容易受到损失,所以大多数人都不太关注卖方的利益,其实卖方的权益也是需要保护的。那么作为房屋出售人,卖房子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如何才能保障出售人的权益不被侵犯呢?下文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卖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大家规避风险。一、出售房子不要全权委托中介通常情况下,卖方的房子如果正在按揭中,无法自己还清按揭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委托中介和担保公司来进行赎楼。但是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很多时候卖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房子的出售,因此,经常会出现纠纷问题。二、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要注意卖方如果想卖正在出租中的房子,那么不要忘了向租房者告知房屋出售的事宜。因为租房者有权优先购买自己所租的房子,如果房东要出售该房产就必须要和租房者商议好,租房者如不打算行使权力优先购房的话,则需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来证明自己放弃该项权利。这样,才能进行房屋的出售和交易,否则如果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提出要买房的话,那么其有权利要求卖方和买方解除合同的。这一点很多时候都被卖方忽略掉,从而在交易中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出售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三、卖方解约要谨慎很多时候卖方都会因为房屋的价格而考虑和买方解约,卖给别人,但是如果要解约,有一点一定要注意!现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都会约定解约定金,一旦卖方决定解约则需要双倍偿还买方的购房定金。但是,如果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就不是双倍赔偿违约金就可以的了。因此,如果卖方想要违约,那么好还是主动和买家协商一下赔偿问题,尽量按照双方都满意的办法进行处理,如果事件升级就得不偿失了。四、选择规模大且正规的中介虽然现如今二手房交易逐渐正规,交易环节也更加安全,但是选择安全正规的大中介还是很重要的。这样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而且大中介的客源丰富,来买房的人也会多,这样能更快更安全的将房子卖出去。以上就是出售二手房卖方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各位卖房者顺利卖出自己的房子,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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