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 >开封龙昇丽景为什么不交房合适呢?谁能说说呢?
132****2827 | 2019-08-13 1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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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155 山水华府、蝶.御花园,都已经开盘了,凤凰城早卖完了,汉兴上品还没有开盘,不过均价很贵要4500吧,山水华府、蝶.御花园,也不便宜。
蝶是3700-4500之间。反正现在开封西郊的房子疯涨呀。没办法。我买的山水华府的花园洋房6楼,4300多,配套要36800元。他们做的是金盛热力的地暖,光暖气就要快2万了。明年10月交房。山水华府128平方的户型不错,是开封市**佳花园洋房户型。蝶是13栋19层的小高层,**早是2012年的3月交房,是开封发投有限公司开发,中诚建筑公司承建,地理位置和建筑公司都可以,如果你不介意住高层的话,真的可以考虑。 2019-08-13 15:01:59 -
131****3681 开封天颐小区的房产证是在开封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开封市鼓楼区包公湖南路16号附近。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2019-08-13 15:01:44 -
141****1341 1、所谓“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2、房屋的交付时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约定明确的一项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具体规定,因为合同的履行时间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事项,何时交房只能由合同约定。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交付时间。所以,具体的交付时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协商约定的问题。当然,法律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是有规定的,即必须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2019-08-13 15:01:40 -
136****9395 每天守在中介门口,要中介出面解决这个问题的。他们也怕闹事的 诉讼的话就是流程比较长。这个操作起来比较累 **好还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赔付10万的话,基本上不可能的吧 毕竟房子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了的 你明天直接去找中介,没有啥不管的。
这个也是他们的职责的! 2019-08-13 15: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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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开发商还有一些与办理产证有关的工作没完成。交房的标准低于办证的标准。办产证与解押、验收不搭界。验收涉及到房屋交付入住条件,解押涉及到房屋预售。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未局部撤销,对应的房屋不可预售。房屋未撤销抵押不影响办理产证。个人买住宅不大多都是被抵押的?也没因此不能办产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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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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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装修费、垃圾费、出入证押本这些钱应该不多,但是这个应该跟交房没有什么联系,这些是后面装修和物业之间的事情了,跟开发商没有关系,交房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物业要在这个时候收钱明显是想早日收到资金,而且作为交房来收,也好收取,如果你不想在这个时候交这几项费用,他们也把你没有办法的,本来就是两码事。天然气费就是以前说的配套设施费,这个在现在国家优惠政策下是不收取配套设施费了的,你可以去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政策,看你们那是不是要收取配套设施费,去年的好像有收。但是这个费用项目也是业主经常和开发商发生矛盾的地方,因为基本上开发商都拿不出来每一户的正规发票,一般只给了业主收据,而且收据是有开发商代开的,上面只有开发商的印章,相关部门只给开发商开了总发票,但是这样做这些庞大的费用会被开发商作为他们公司的成本核算里面去,(这个财务人员懂,我也是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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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登记部门可以提供公民的合理查询服务。可以去房地局查询,您就说您要做房屋权属调查,带上身份证,房屋的详细地址。调查内容建议为:产权归属,抵押状况,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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