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扫网互联网成为现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已成为人们传播信息和获取资源的主要途径,如果不好好利用这个资源,就得不偿失了。业主在网络上发布自己的房源需求,网络上的房源更新快,并且大多数都是业主发布的真实消息,房产中介通过网络找房是一个快速并且行之有效的获取房源的方法。2、扫街闲暇之时,可以到处逛逛,不但对旁边的楼盘市场有一定的了解,或许还会获得意外的惊喜。扫街,不但工作时可以做,也可以外出闲逛时,只要善于观察周边的环境,不知不觉,就会积累到潜在的资源。在街上,我们会看到一些小贴士广告,墙上、电线杆上,注意观察,都会或多或少的获取信息资源。
全部5个回答 >房产中介新手如何找房源好呢?谁知道呢?
157****4316 | 2019-08-07 11:44:38-
145****3718 还有就是做这一行,交际能力一定要强,做不成生意可以做朋友,社会上多个朋友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做这一行``自己要多跑跑业务,多了解市场行情,多看看别的房产经济都是怎么做的,借鉴别人的成功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做这行的肯定能把你锻炼成一个出色的业务员,哪怕是市场不景气的时候,自己可以兼职跑跑别的推销什么的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2019-08-07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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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676 1、房产中介在近些年的买房热中,可以有很大的机遇,作为一个房产的衍生产业,它分得的不是一杯羹,而是一块大蛋糕!中介的回报率是很高的!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的"选地"要好,所谓选地.就是对于你所在该地区的房产业得了解深刻对于楼盘的销售数量要做好预先的调查 。毕竟有了"市场",你才有卖"东西"的机会。
2、作为房产中介 一定还得随时观察房源,想把商场比做战场来说的话,"情报"的重要性 不用多说了吧。
3、沟通能力,说这个是因为现在有一部分卖房子的人,不敢也不愿意找中介,因为双方报价的差距,往往会导致卖房方不得不低价出售,所以中介公司一定的有较好的协调能力让别人愿意和你合作!万事开头难,要是有决心和毅力的话,做这行应该不错的。因为现状就是房产中介业良莠不齐 2019-08-07 11:44:59 -
144****1868 建议不要干,这个职业没有基本工资,我以前干的时候一个同事干了半年没拿到一分钱,过年的时候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这个行业流动性很大,人员流失的多,很多人都是抱着满腔豪情而来,怀抱失望而归,大部分干不超过半年,所以它总是缺人,于是乎也就一直在招人,当然也有少部分干的好的,一个月上万的也有,但是很少的一部分,你还是权衡一下自己是否具有这方面出众的以及与人沟通的能力,如果属于典型的研究型人才,**好不要试
2019-08-07 11: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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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很警惕的说“你是中介的吧?”那你**好实话实说,黄了就黄了,这种人是对中介印象不好,可能被放过鸽子或者什么的,你再骗他也没用。如果很不耐烦的说早就租出去了,你应该紧盯着问一句“哦,请问什么时候到期呀?”或“我是xxx中介的,请问还有什么房产方面能为您服务的吗?”然后把话题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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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入门级别的基本上有以下几种找房源的方法:1、上门。混进小区,逐个逐个的敲开房门,问对方有没有房子卖。很直接,但是也会遭到一些房东的辱骂,不过在初级的话,对训练自己的胆识,了解物业情况很有好处。2、上网搜索。看到了马上电话打去确认。这样的办法比较偷懒,网上的房源也很多。但是稍微有名的一点的房产网站的房源,基本上都是中介注册了网站的付费端发布的,所以上网搜索的时候一定要确认房子不是中介挂的。对于已经进入了这个行当有些日子的,想对某一个小区或者某个片区的物业进行深一步了解的话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1、直接找到物业,保安买下业主资料。如房屋信息,住户信息甚至车位信息等。2、对于一个物业中有多套房屋出售的业主(一般为炒房的),还可以通过向电信或者联通等服务商联系,了解该业主的基本信息是否属实,摸清家底,容易谈判。工作三年以上的中介,基本上就不愁没房源了。因为会有老客户,炒房客不断的找到你,给你提供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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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都是1-3%,这个是可以讲价的。基本上都在签完购房合同(买方,卖方,中介三方合同),付完**,卖方递件(将房产证交给房管局办理过户)后,由买方付给中介。中间有技巧,就是签购房合同时,和卖方确定好卖价,再与中介商谈价格。一般这种时候,中介为了促成销售,会给你比较满意的折扣,少花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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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第十三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中介违法无违规情况,委托人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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