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在本地使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使用 ;应该是这个缘故扰乱了您的视听,因为全国部分地区有鼓励政策;在限定的区域范围内可以异地使用 比如江苏与上海还有福建部分地区等。;去这看看 :住房公积金网 http://gjj.hebjs.gov.cn/pages/jgjs.htm办法二:简单权威的具体给打个114咨询一下当地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全部3个回答 >异地公积金能用吗?住房公积金怎么用?可以异地用吗?
134****7317 | 2019-07-30 23:46:02-
142****5792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可通过异地转移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按照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发布的要求,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6月底前上线,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019-07-30 23:46:33 -
153****5668 这要看你的公积金是国管或者是市管了。两者主要的区别是公积金是否可以跨地区异地使用。
国管是公积金可以跨地区使用,如有的公务员。市管的公积金只可以在公积金缴纳地才可以享受公积金。但不是企业可以选择国管还是直管的,要根据单位性质 2019-07-30 23:46:27 -
154****2506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2019-07-30 23: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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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不可以,现在可以了,国家放开政策了,你赶快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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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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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的方法: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2、住房公积金卡;3、购房合同或协议;4、贷款还款凭证;5、工作证明或购房所在地户籍的户口薄;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按照公积金管理政策,职工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买已取得产权的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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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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