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全部3个回答 >想了解下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怎么办?
137****4920 | 2019-07-26 09:04:00-
155****3835 但如果想变更的话。建议先到所在乡镇的国土主管部门咨询,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变更一般需要所在村委会、村两委的证明,家庭的分家协议书以及相关者的身份证明即可。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的手续比较简单,一般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跟你说明的。 2019-07-26 09:04:57 -
133****1848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2019-07-26 09:04:47 -
137****5706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由上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9-07-26 09:04:34 -
151****3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2019-07-26 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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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如抵押登记等需要用新证),旧版的土地使用证需要换新证,流程如下:1、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2、带着(1)项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只需缴纳工本费和测绘费即可。一般不会超过一百元。如果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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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用地申请经村组同意,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勘测2、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3、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4、报州或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5、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用地6、颁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探矿权采矿权办理程序一、探矿权1、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探矿申请;2、各级地矿部门签署矿权设置意见;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批准;4、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有的同时缴纳探矿权价款);5、登记管理机关向探矿权申请人颁发勘查许可证,申请人成为探矿权人。二、采矿权1、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申请;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划定矿区范围;3、申请人依法办理矿山企业的设立手续(含矿山企业名称核准预登记手续);4、申请人正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采矿申请(附有关材料);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批准;6、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采矿登记费、公告费、当年采矿权使用费(有的同时缴纳采矿权价款)7、登记管理机关向采矿权申请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申请人成为采矿权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开采只能用于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页岩,采矿手续相应简化。 国土资源(地矿)办证材料一、探矿权(勘查许可证)1、探矿权申请书(3份)2、标明拐点经纬度坐标的区块图(1份)3、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4、勘查计划、合同、委托书、资金证明(1份)5、勘查工作实施方案(1份)二、采矿权(采矿许可证)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4份)2、办矿申请3、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预登记)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4、矿区范围图5、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7、地质资料8、储量占用审批材料9、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及原申报材料;、10、环境影响评价(意见)报告11、矿产资源开发方案开采只能用于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页岩,只提交材料1、4、6、7、9、10、11。三、矿产品经营凭证1、经营矿产品申请2、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预登记手续或成立经营企业批准文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购矿登记随《矿产品经营凭证》一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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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面积以各省规定为标准,不得超过标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上面的面积有效,但是必须每年交纳超标费,否则集体有权收回去。例如天津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规定的面积不能超过160平米,河北省不能超过2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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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但过户时要满足一些要求: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没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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