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例一中,登记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婚内赠与,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未经登记,则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对此,**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婚内赠与只有赠与协议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只有办理了转移登记,才真正发生赠与的效果。
全部3个回答 >房产 份额 如何 约定?产证上可以约定各自的份额吗
133****1309 | 2019-07-26 07: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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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657 房产份额约定收费如下:只收取20元左右的办证费
1.夫妻约定房产份额时不需要缴税的,只收取办证费。
2.父母与子女或非亲属约定份额将被视为买卖,需要交纳转让份额相应的税费。 2019-07-26 07:19:47 -
157****1019 一、共有房产的,房产共有人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的份额。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019-07-26 07:19:44 -
146****6439 5月1日起,房产证“下岗”了!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来了!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
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5月1日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将下岗
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
这也就意味着,
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房产证下岗了!
以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不算数了
但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
可能会造成诸多的影响。
如何规避这些影响,
往下仔细阅读以下**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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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
新的“不动产权证”
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不动产证上
▽
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2019-07-26 07: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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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份额约定收费如下:只收取20元左右的办证费1.夫妻约定房产份额时不需要缴税的,只收取办证费。2.父母与子女或非亲属约定份额将被视为买卖,需要交纳转让份额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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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的,房产共有人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的份额。分割房产: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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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产权一般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前者为平分,后者按比例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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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房屋登记办法》中称为按份共有,当然可以办理。但在必须在申请登记时提供各人所占份额的书面约定,这个约定要签于买卖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记时另外书面约定。这个约定一定要申请房屋登记的相关共有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在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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