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1、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季、月。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1、房产税。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2、土地使用税。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 = 房产原值*(1-30%)*1.2%。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全部3个回答 >如何报房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
156****2738 | 2019-07-26 06: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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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848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中国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中国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2019-07-26 06:48:25 -
131****8039
金税三期成功上线已经有两个月了,广大纳税人应该已熟悉了在“金三”中如何申报日常税费。每年的12月都是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时间,今年12月是“金三”上线后的首个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期。而“金三”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原先的“龙版”系统相比,有一定的变化。
今天我们为广大纳税人讲讲“金三”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的那些事。
如何采集维护税源信息
纳税人在“金三”中进行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前,需进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的采集维护。纳税人需进入“金三”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平台,点击网页右侧“业务受理”中的“纳税申报”按钮进入纳税申报界面,随后选择点击“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进入,选择“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表”进入信息采集界面进行税源信息的采集登记。
这里提醒大家,如果纳税人原先在“龙版”系统中有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登记,可选择点击页面上“从历史信息获取”按钮,点击该按钮后纳税人便可查询到“龙版”中的税源登记信息,并将相应的信息导入到“金三”税源信息登记中,纳税人亦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税源登记。而对于纳税人在“龙版”中未登记或新取得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纳税人需点击“增加”按钮,填写相应的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税源信息采集。
对于房产税来说,纳税人在完成房产税的税源采集保存后,系统会自动弹出“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信息?”提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应税信息维护界面。应税信息维护分为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分别对应自用房产及出租房产的信息维护。纳税人首先需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主要包括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出租房产面积和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其中“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务必要填准确,这个时点就是房产税开始征收的时点。
如果时间往前填,则会出现已申报的税款重复申报;如果时间往后填,则会出现漏缴税款。一般要求选择与已缴纳房产税的属期相衔接,已缴纳上半年房产税的企业,一般选择2016年7月1日。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填写完整后,确认后点击下面“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可进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的维护。如某房产全部出租,即房源下只有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而没有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的,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界面可直接点击“保存”后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界面填写。
如何具体申报
纳税人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便可进行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了。纳税人需分别选择点击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从价)或(从租)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来进行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原先“龙版”系统纳税人手动填写数据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同,“金三”中申报数据均由系统自动计算产生。纳税人可通过界面右上角的主附表树查看相应的申报明细情况。如果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符,则有可能是由税源信息采集维护错误导致的。纳税人可通过税源信息采集表进行应税信息修改,而系统也会根据变更后内容自动生成新的申报数据。 2019-07-26 06:48:21 -
142****3751 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
1、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季、月。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
1、房产税。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2、土地使用税。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
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
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 = 房产原值*(1-30%)*1.2%。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2019-07-26 06: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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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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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的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用计提的方式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有小部分企业通过计提的方式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在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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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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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式1.按房产价值计征的(土地价值进入房产价值的按总价征收的,土地按照无形资产入账的不用计入征收总价中),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可见房产税和土地价值没有关系但是一下两种情况除外一、对企业无偿划拨并单独计价的土地价值不计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二、有偿征用的土地应计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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