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全部3个回答 >如何申报房产税?地税网上申报里的房产税怎么报?
152****4862 | 2019-06-14 17:26:43-
146****5126 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
1、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季、月。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
1、房产税。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2、土地使用税。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
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
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 = 房产原值*(1-30%)*1.2%。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2019-06-14 17:26:58 -
147****1993 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2019-06-14 17:26:55 -
156****3494
金税三期成功上线已经有两个月了,广大纳税人应该已熟悉了在“金三”中如何申报日常税费。每年的12月都是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时间,今年12月是“金三”上线后的首个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期。而“金三”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原先的“龙版”系统相比,有一定的变化。
今天我们为广大纳税人讲讲“金三”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的那些事。
如何采集维护税源信息
纳税人在“金三”中进行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前,需进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的采集维护。纳税人需进入“金三”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平台,点击网页右侧“业务受理”中的“纳税申报”按钮进入纳税申报界面,随后选择点击“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进入,选择“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表”进入信息采集界面进行税源信息的采集登记。
这里提醒大家,如果纳税人原先在“龙版”系统中有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登记,可选择点击页面上“从历史信息获取”按钮,点击该按钮后纳税人便可查询到“龙版”中的税源登记信息,并将相应的信息导入到“金三”税源信息登记中,纳税人亦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税源登记。而对于纳税人在“龙版”中未登记或新取得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纳税人需点击“增加”按钮,填写相应的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税源信息采集。
对于房产税来说,纳税人在完成房产税的税源采集保存后,系统会自动弹出“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信息?”提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应税信息维护界面。应税信息维护分为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分别对应自用房产及出租房产的信息维护。纳税人首先需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主要包括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出租房产面积和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其中“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务必要填准确,这个时点就是房产税开始征收的时点。
如果时间往前填,则会出现已申报的税款重复申报;如果时间往后填,则会出现漏缴税款。一般要求选择与已缴纳房产税的属期相衔接,已缴纳上半年房产税的企业,一般选择2016年7月1日。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填写完整后,确认后点击下面“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可进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的维护。如某房产全部出租,即房源下只有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而没有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的,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界面可直接点击“保存”后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界面填写。
如何具体申报
纳税人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便可进行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了。纳税人需分别选择点击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从价)或(从租)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来进行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原先“龙版”系统纳税人手动填写数据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同,“金三”中申报数据均由系统自动计算产生。纳税人可通过界面右上角的主附表树查看相应的申报明细情况。如果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符,则有可能是由税源信息采集维护错误导致的。纳税人可通过税源信息采集表进行应税信息修改,而系统也会根据变更后内容自动生成新的申报数据。
2019-06-14 17: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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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2.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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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房产税不会涉及零申报的吧,没有房产根本就不用申报,有房产就得从价或是从租计算缴纳,特殊情况是免税,但应是省一级才有权免吧,所以一般说来不会有零申报这一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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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不在通用报表里。有单独的房产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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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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