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契税得哦
全部10个回答 >有谁晓得直系亲属,按揭中的房子能赠予吗?
138****1952 | 2019-07-25 17: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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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284 赠与只需要收赠方缴纳房子评估价的2%作为评估费
80万*2%=16000
但是这套房子以后基本就等于卖不出去了 ,因为赠与的房子 买它的人需要缴纳除了过户费以外20%的个人所得税 就是大概160000 谁还会买呢?
所以建议做产权更名吧。**划算
更名 和 赠予都属于过户 但是更名走的是买卖手续 赠予走的是赠予
前期赠予比更名省钱 但是 赠予后这个房子就基本等于卖不出去了 2019-07-25 17:08:50 -
158****0577 第一,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
第二,从长远看,赠予不如买卖来得经济
因为赠予的话,需要缴纳的是2%的公证费和1.5%的契税,但是再卖掉,需要的是5%的营业税和房子全价的20%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约1.5%因为是无偿取得的,第二次交易累计需要大约30%的税务
而买卖的话,没过5年,也就是5%的营业税和差价部分20%,以及契税约1.5%(由于时间短,差价应该不大,和后续全价的20%比较起来,是小巫见大巫);第二次卖的话,如果唯一住房的,也只要1.5%的契税,按二套的话,也是5%营业税和差价的20%个税,以及契税1.5%
具体的说,长久是买卖合算
但是如果你们对于5%营业税有压力的话,也只好按照赠予办,但是也就可能5%的数字,**好能先承担起来 2019-07-25 17:08:39 -
145****5144 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2019-07-25 17:08:24 -
141****1888 不可以。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2019-07-25 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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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一般情况下,赠予房屋只能是直系亲属,但也可以赠予其他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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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要20%的个人所得税,买卖看满几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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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虽然名义上是“赠”,但实际操作时是要缴纳税费的,下列这些费用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也是亲属间房产赠与的**低费用。赠与过户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但营业税也有两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的,分别为: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附加税: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二、公证费:按照房产评估总价的2%缴纳。三、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四、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五、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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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直系亲属房屋买卖和赠予契税那个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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