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配的公房,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合法、合理使用。2、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其渠道有二:一是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二是若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可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区别:产权,个人就是该房产的业主,是合法的房产拥有人,具有对该房产处置的权利,包括买卖、出租、兽医、转让、继承。使用权,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国家将该房产的使用权力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个人,事实上是个人在租住国家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国家不收回该权利,但是个人不得处置该房产,不得买卖、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继承,而且国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该项权利,很可能继续调高租金。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计算公式:(1560-工龄x13.5)x房本面积x(1-折旧)。工龄**多为60年,折旧为2%,**多30年。
全部4个回答 >使用权房如何买产权?房子使用权转产权的可以购买吗
141****9003 | 2019-07-21 14:43:20-
157****8314 你这种问题的关健是你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什么时间取得使用权的,在福利分房时代取得的福利分房,当时是公房,有的是有租赁协议的公房,你没有产权,你个人不可以出卖,但产权单位也不可以收回你的居住权。这一类房子大多通过房改已经将产权转移给当时的居住人了。房改的价格一般只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即只收地面上建筑物重建减去拆旧的价值部分,土地不收钱,一般比较便宜。如果不是福利分房时代的公房,那买的话就要按市场价格了。
补充回答:福利分房是可以到房屋产权部门购买取得产权的。 2019-07-21 14:43:39 -
152****7555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并不保护没有房产证就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2019-07-21 14:43:35 -
132****1339 第一,你要搞清楚是否能够转换为产权房,使用权房分为:1.为可变产权的 使用权房屋 2.就是 永久使用权的房屋;比方说单位的大产权不愿意卖,单位房就只能是使用权。
使用权房屋可以转产权,买入价格的计算较为复杂,政府每年公布一个基准价格,再按照工龄、房屋面积、朝向、楼层等因素进行加减,具体您可以联系当地的物业公司。
如可以买,那和正常买房的税费一样:
这类使用权房产就相当于尚未被购买的公房,如果想将产权变更到个人,则需要在每年的年初或年中,凭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当然,需按建房成本支付费用。而如遇拆迁,房管所或产权单位也有权在拆迁费里扣掉这部分钱。房屋使用者如想获得产权,所交钱数的计算公式为:房屋使用面积乘以系数1.33后折合成房屋建筑面积,再乘以每平方米1560元 2019-07-21 14:43:31 -
141****2947 近日,网传一份上海市房管局《关于差价换房的专项整治通知》,称“差价换房”(即使用权房)暂停交易,进行整改。淘屋特电话咨询了962269咨询热线,热线称情况属实,合同版本会进行变更。
目前,上海使用权房交易已暂停,8月1日起恢复。
使用权房是指上海市不可售、非独立的成套公房,这类公房只可以进行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操作流程相当于使用权证更换名字,转承租人,也就是所谓的“差价换房”。
▽ 网传通知原文 ▽
接下来,上海使用权房将有什么变化?将限购?多收税?合同变更?交易流程变更?可能会对使用权房未来的市场行情造成影响。
使用权房的优势:
1、不限购、不占购房资格(仅限上海户籍的人购买);
2、挂户口;
3、搏拆迁;
4、学区房;
5、部分使用权房有机会转产权。
使用权房的劣势:
1、无法贷款,必须全款购买;
2、交易流程繁琐;
3、通常产权关系复杂,存在风险;
4、转产权难度较大。
目前使用权房的交易流程
1、交易双方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进出户情况表》;
2、书面征询物业意见,取得物业公司盖章的《上海市共有住房差价焕发征询表》;
3、到所属片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让登记;
4、取得承租权的当事人应自收到准予差价换房书面证明之日起7给自然日内,办理租赁关系变更手续;
5、将全额房价款存入资金监管银行,由银行开具购房存款单;
6、业主方转让完成后,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房价款:
⭕ 交易日之前2年内已购买房屋并出具有效凭证
⭕ 交易日之后3年内新购买房屋并出具有效凭证
⭕ 交易日之后超过3年的,可直接提取房价款
接下来情况将如何变化?淘屋将拭目以待,及时跟进。
2019-07-21 14: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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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要搞清楚是否能够转换为产权房,使用权房分为:1.为可变产权的 使用权房屋 2.就是 永久使用权的房屋;比方说单位的大产权不愿意卖,单位房就只能是使用权。使用权房屋可以转产权,买入价格的计算较为复杂,政府每年公布一个基准价格,再按照工龄、房屋面积、朝向、楼层等因素进行加减,具体您可以联系当地的物业公司。如可以买,那和正常买房的税费一样:这类使用权房产就相当于尚未被购买的公房,如果想将产权变更到个人,则需要在每年的年初或年中,凭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当然,需按建房成本支付费用。而如遇拆迁,房管所或产权单位也有权在拆迁费里扣掉这部分钱。房屋使用者如想获得产权,所交钱数的计算公式为:房屋使用面积乘以系数1.33后折合成房屋建筑面积,再乘以每平方米1560元。而按这个公式计算,一个使用面积30平方米的使用权房如遇拆迁,所需交给产权单位的钱仅为62244元。再加上折工龄及折旧,每套房合下来的一般只需要交纳两万元左右。使用权的转换不涉及任何交易税费只需要交纳过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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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自己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直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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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分配的公房,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合法、合理使用。2、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其渠道有二:一是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二是若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可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区别:产权,个人就是该房产的业主,是合法的房产拥有人,具有对该房产处置的权利,包括买卖、出租、兽医、转让、继承。使用权,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国家将该房产的使用权力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个人,事实上是个人在租住国家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国家不收回该权利,但是个人不得处置该房产,不得买卖、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继承,而且国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该项权利,很可能继续调高租金。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计算公式:(1560-工龄x13.5)x房本面积x(1-折旧)。工龄**多为60年,折旧为2%,**多30年。应根据相关规定,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1、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2、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3、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5、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6、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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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分配的公房,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合法、合理使用。2、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其渠道有二:一是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二是若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可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区别:产权,个人就是该房产的业主,是合法的房产拥有人,具有对该房产处置的权利,包括买卖、出租、兽医、转让、继承。使用权,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国家将该房产的使用权力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个人,事实上是个人在租住国家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国家不收回该权利,但是个人不得处置该房产,不得买卖、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继承,而且国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该项权利,很可能继续调高租金。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计算公式:(1560-工龄x13.5)x房本面积x(1-折旧)。工龄**多为60年,折旧为2%,**多30年。应根据相关规定,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1、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2、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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