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办理一、行政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二、行政许可的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 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 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三、申请材料目录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主管部门制式表2、营业执照--需要原件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4、 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6、 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
全部4个回答 >商品房预售证过期了怎么办?商品房预售证有效期过期还能买吗?
135****6772 | 2019-07-19 11:25:37-
158****0594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期怎么办?据悉,通常预售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之后,如果楼盘已经售完,已为现房,则可以直接办理大证,如果项目没有销售完毕,需要申请新的预(销)售证,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的部分楼幢,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则属于违规销售,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之前已经签订合同的部分。
要重新取得预售证,同样要具备预售条件,五证不全的项目建议您谨慎购买。同时,五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和基础,产权是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证,五证不全将不能办理房产证,建议当事人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屋。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2019-07-19 11:26:07 -
155****8285 开发商已经实际取得了关于本案所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已经具备了该商品房的全部预售条件,过了预售许可期限发生的预售行为,并不能证明本案所涉及的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
规定或取消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问题以及是否办理延期手续,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超过商品房预售期限并不能证明开发商失去了预售资格,也不能证明预售行为不合法,这与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同性质的行为。
鉴于购房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得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至于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双方可以尽快补签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9-07-19 11:25:57 -
145****4963 合同无效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该规定中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情形,仅指自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了有效期有本质区别。我们认为,预售许可证过期后销售房屋与自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销售房屋是否等同,取决于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进行目的性解释。**高人民法院制定该条规走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出卖人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进行形式审查,以确认该商品房的预售行为是否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所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条件,符合预售条件的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出卖人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即具备预售资格,不应因预售许可证的过期而丧失预售资格。因此,预售许可证过期后销售房屋与自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是性质不同的行为,预售证过期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不应适用该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预售合同应被认定为有效。 2019-07-19 1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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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已经实际取得了关于本案所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已经具备了该商品房的全部预售条件,过了预售许可期限发生的预售行为,并不能证明本案所涉及的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规定或取消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问题以及是否办理延期手续,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超过商品房预售期限并不能证明开发商失去了预售资格,也不能证明预售行为不合法,这与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同性质的行为。鉴于购房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得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至于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双方可以尽快补签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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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办理一、行政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二、行政许可的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 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 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三、申请材料目录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主管部门制式表2、营业执照--需要原件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4、 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6、 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7、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8、 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9、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10、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11、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13、 预测绘报告14、 业主临时公约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四、行政许可程序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五、行政许可时限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六、行政许可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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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已经实际取得了关于本案所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已经具备了该商品房的全部预售条件,过了预售许可期限发生的预售行为,并不能证明本案所涉及的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规定或取消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问题以及是否办理延期手续,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超过商品房预售期限并不能证明开发商失去了预售资格,也不能证明预售行为不合法,这与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同性质的行为。鉴于购房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得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至于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双方可以尽快补签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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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其开发的房产原则上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在解决了是否可以办房产证的问题上,作为买房人还要关心什么时候可以办房产证,怎么保障买房人及时拿到房产证的权利。因为当前很多开发商在楼盘售出后,借以各种理由,推延办理房产证。为此,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商品房销售合同”,将开发商办理、交付房产证的时间作为合同条款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不履行该义务的违约责任。只有这样,在以后发生纠纷时才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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