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则合同终止。是否续签需由双方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有权不再签订租赁合同。只能重新寻找租赁地。
全部3个回答 >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怎么处理?
131****0628 | 2019-07-17 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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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607 一、合同到期房东收回店面怎么办?
合同到期,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除合同约定必须要续租的情形,房东是有权不续租的。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扩展资料:
租赁合同有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
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并经过相当期限之后,该租赁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而消灭。
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
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期限,以及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的,均视为不定期租赁。
另外,《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由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要具备如下要件:第一,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而未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以履行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第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出租人并未即时表示反对。所谓未即时反对,就是指对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虽在租赁期届满以后,出租人也未马上表示反对的。
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则使租赁合同期满后仍可转变为不定期租赁。不过,出租人是否必须明知承租人有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事实,学说上有不同意见。 2019-07-17 22:05:44 -
147****3755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就意味着合同终止了,房屋所有权人有权选择继续出租,或收回房屋。
但应该给你搬家的时间,但一般不会太长时间,强行搬家确实不太妥当。
如果你对房屋有添附的话,可以看合同有无约定,如果有约定的话,可以要求给付一定的折损。如果没约定那就只能把可拆卸的拿走了。 2019-07-17 22:05:35 -
156****3769 一、门面到期房东要收回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到期,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除合同约定必须要续租的情形,房东是有权不续租的。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1、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
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欢收定金,来减少租客毁约的风险。但是定金不单单是限制租客的行为,对房东的行为也有限制效力。如果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租客,那么房东需要赔偿租客双倍的定金。
2、租房提前收房违约怎么赔偿
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要提前收回房屋,比如有房东要将房屋出售,有的要收回自己居住,这时房东违约怎么赔偿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一般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都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约金。 2019-07-17 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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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只有协商解决,基本不可能为装修由房东贴你钱的,合同到期如无其他约定的,房东不续租没那么你就是清场走人而已。当然一般情况下你有优先租用权,前提是租金必须和别人租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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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只有协商解决,基本不可能为装修由房东贴你钱的,合同到期如无其他约定的,房东不续租没那么你就是清场走人而已。当然一般情况下你有优先租用权,前提是租金必须和别人租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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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效力终止,假如承租人不想续签,相关事宜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假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房东应该退还全部押金,承租人搬出房屋,有损失的赔偿,有相关费用没有缴纳的要缴纳。假如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以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并承担违约责任。期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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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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