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现在的开发商要求在交住户的房门钥匙时就得交。至于契税应该是开发商先纳税之后,给购房者一张购房发票,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之前,拿这张发票到地方税务局再纳一次税,这就是契税。然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没交维修基金该怎么办?应该怎么查询呢?
146****5244 | 2019-07-04 15:14:31-
143****7250 不交维修基金是无法办理房产证,但维修基金不是开发商缴纳而是购房人缴纳。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缴纳,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2019-07-04 15:15:03 -
132****2692 维修资金是交给房产局指定的银行暂存 。(期间有利息)维修资金钱尽量自己到银行交避免其它人或代办机构代缴
2019-07-04 15:14:51 -
154****6968 维修基金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必须缴纳给房屋监管机构的,如果开发商几年没有缴纳维修基金,可以找工商局和房屋管理机构采取响应措施,再不行可以报警把开发商法定代表人抓起来。
2019-07-04 15: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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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改变规划损害前期业主权益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往由于缺少对房地产登记基本单元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擅自分割宗地开发建设,并要求登记单位办理登记的现象屡见不鲜,容易产生纠纷和矛盾。原来很多项目都是“一次批地,分期开发”。这一模式让许多开发商可以分期、分批售卖楼盘甚至办理产证,因此出现许多项目中途改变规划,甚至**终完成时与开发商先期承诺的规划出入很大的情况。某小区在房地产交易网站上公布的规划中,小区二期建筑**高不超过18层,但实际开发中却增加了楼层,有些甚至达到26层。当初冲着该楼盘“93万平方米亲水亲阳光低密度法式小镇”这一卖点买房的一期业主,发现小区二期从原先方案中的多层、小高层变成了高层,将直接影响自己的视觉景观。另一个原本是高档独栋别墅社区,一期购房的100多名业主发现,开发商当初承诺的绿地、人工湖、公共会所等大部分地区忽然都变成了建筑用地,后期项目中的独栋别墅也都变成了连排房,绿化率和容积率也随之发生质的变化。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这种减少绿化面积、商业配套设施等情况,损害了先期购房者的权益。 《条例》明确了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确定依据,是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特殊情况,开发商不得分期、分批对楼盘进行登记;楼盘业主今后也可以对开发商的这一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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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是归属于房屋的业主,由当地房屋管理局代为监管。为了便于收缴,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在交房时连同契税一起代理收缴办证。维修基金的收缴标准是按当地建筑成本的5-8%/平米约100元左右(其中开发商承担60%,购房者承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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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可以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表明购房者在签署文件时并没有对房屋进行认可,从而方便今后如发生房屋问题可以得到更有效的解决。而在验房的时间上,购房者也可以在房子盖好后上锁前去进行查验,细节问题虽然不明显,但主要毛病已经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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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如果是定金,违约一方不得要求退还。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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