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即使要收房也应取得开发方的书面承诺,以明确什么时候能办好正式用电。
全部4个回答 >开发商欠临时安置费我应该怎么办?谁能说说呢?
138****2725 | 2019-07-03 16:56:54-
151****1104 这个关键要看政府的公告中有没有明确说名是政府负责拆迁,或者开发商跟政府沟通的过程当中,政府有没有口头承诺自己拆迁,如果有就建议写入合同,如果没有,就谁开发谁清理。
2019-07-03 16:57:52 -
134****1938 首先旧改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商在与村名签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合同上市有规定建设期的,基本上都是从土地平整以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许可的情况下开始算,在几年内建设完,让业主回迁
你所说的逾期交房7到8年,应该是从你签合同开始算的时间,其实开发商只要把土地平整,开发建设是非常快的,短则1年,慢则2、3年就可以把房子建好让业主回迁;旧改的周期长在于拆赔的后期那些钉子户,如果大家都配合旧改,其实也是很快的
开发商也希望快点让业主返迁回去,毕竟只有业主没有住上返迁房,开发商每天都在付租金 2019-07-03 16:57:45 -
157****1257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也就是说,在过渡期间内,拆迁部门应当临时安置房,如果不提供的,需要提供临时安置费用。像你这种情况,时间比较长了,涉及金额也比较多,应当及时提起法律程序,要求对方支付过渡费。或者直接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交付安置房。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诉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赔偿。 2019-07-03 16:57:29 -
135****6246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开发商私自更改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经过拆迁人同意签署的才有效。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2019-07-03 16: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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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发商迟延交房,你不应该解除合同,应该要房屋的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现在,你只有申请执行开发商,要求法院对开发商的房屋采取查封的措施,然后拍卖后执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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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基本上都是60%的开发贷款,现在房子卖的不好,贷款都有延期状况,看你的情况,你买的应该是个尾盘,开发商有2个账户一般,一个是公司的,一个事个人的,让你存钱一般都存在私人账户,这样银行就不能把钱截留了,他把这部分钱做别的或者是继续开发的本金。 你存的钱应该也是私人账户,但是别怕,这个账户也是安全的,银行也认证过的,但不是开发贷款的银行认证的。现在合同都是网签的 ,有抵押就签不了,属于受限制状态,签约前要解押,一般如果是初期的话,银行允许单套或者少量的解,也可以交一套钱解一套,但是估计你买的开发商把钱都打到私人账户了,不怎么还银行或者还的太少了,银行已经不给解了,所以你也就签不了合同,不能备案,办不了贷款。如果你能知道他的解押时间,也可以继续买,要求先领钥匙办入住,手续下来后在办理贷款。好处,解压前是不用还贷的,坏处是如果一直不能办理,那么你只能一直住,不能更名,转卖,签不了户口,孩子上学不太方便等,**坏的是,如果KFS一直不还款,有被银行拍卖的危险,你既要和KFS打官司。你手里应该有个订房合同,看合同内容能不能要点违约金(要费点口舌的),不然就把钱退回来另选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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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和开发商协商定金,在法律意义上也是合法契约,你签字认可了,就生效了,现在要反悔,当然算你单方面违约。当然,如果开发商手续不全,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了你,导致你交定金的,可以要求全额退还,甚至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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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升级到经济犯罪了,业主们只能配合公安机关设法抓到这个开发商,如果追到钱,你们还能得到应得款项,否则你们的项目政府只能按照烂尾楼处理,再找个愿意接手的开发商继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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