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全部4个回答 > 买卖无产权的安置房要什么手续?作用都有哪些呢?
159****4274 | 2019-06-25 16:47:19-
147****2547 安置房的购买对象具有特定性,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法规的约束,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本文为您介绍了安置房买卖公证的知识... 安置房买卖公证 安置房的购买对象具有特定性,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法规的约束,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本文为您介绍了安置房买卖公证的知识。 问题一:要向对方购买安置房,但是对方的房产证要等五年后才能过户,现在要买要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预留两三万说五年后过户房产证才付完,现在牵涉到和对方签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然后去做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五年后是否安全?怎样才能避免五年后有意外纠纷? 请问这样的房子购买安全吗?都需要注意什么?都可能出现什么情况纠纷? 解答: 首先,你应该去当地的产权部门确定此房屋是否要等五年才能过户。
目前只有经济适用房才有满五年上市的规定。 其次,你提到合同是不是法律效应,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做公证的话,如果以后对簿公堂,举证可能会比较容易。
五年后的事情太难说了,我觉得**应该注意的事情,一,房主会有什么变故;二,他会不会一房二卖,因为他如果卖给第三方,并和他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么他们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
那么你和卖方之间只能通过民事纠纷处理了,法院也会保护第三方。 2019-06-25 16:48:00 -
155****1071 购买无房产证的安置房需要注意: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多小区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购买安置房风险: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 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 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 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 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19-06-25 16:47:53 -
131****2709 买安置房首先要弄清楚安置房产权,看房屋是否有证,看是什么类型的房子。安置房产权不同,交易风险也是不同的。买安置房注意事项如下: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2019-06-25 16: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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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及费用,请在缴费之前先完成如下工作: 一、必须先明确收房入住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无锡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二、验收房屋质量有关书面材料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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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的产权指的是土地,你的房子只有使用权,不过这是合法的权利。你有了使用权后,以后拆迁会给你相关份额的补偿,具体的到时候会有政策。以后会不会改成个人产权,那要看国家是否会征收这块地,如果国家征收,就可以获得个人产权。 能贷多少取决于您房产的估价,您提出抵押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安排专门的房产估价部门做评估,来确定该房产的总价以及可以放贷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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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更名需要注意什么?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3、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关系内的夫妻当事人可以将财产份额或全部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离婚析产分割就是指离婚后,将一方的产财或财产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协商或判决给另外一方。对三种方式而言,第三种不需要缴税,只需80元登记费用,其余两种需要根据实际更名情况计算费用。拆迁安置房过户费怎样算?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土地受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核档费:50元/宗。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拆迁安置房更名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拆迁安置房过户费怎样算”的相关内容就是这些了,大家可以看到在安置房进行交易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的税费有8项,但并不是全部都由一方来承担。像契税是由买方承担的,而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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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产,是指有墙面和立体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或贮藏物资的场所。它是以居住为目的,包括地权和房权。地权就是土地使用权。房权就是房屋所有权。 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是房地产业内从业人员约定俗成的一种称呼。但目前关于大产权与小产权的说法并不一样,大致有三种解释: 第一,是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或者说“大产权”是指整栋楼的产权,而“小产权”是指大产权分割后过户到业主手中的产权,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 第二,是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买房后如想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在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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