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在户籍有房子,在异地购房只要在异地的房管局查询个人名下房屋信息,查不到名下有房的话就是首套房,契税按照首套房标准征收,如果之前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没有还请贷款,在异地办理按揭购房的话是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付**的。
全部3个回答 >离婚无房,购房算首套房吗?究竟首套房是怎么界定的呢?
134****3092 | 2019-06-15 22:49:38-
138****12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019-06-15 22:50:17 -
134****706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2019-06-15 22:50:10 -
156****5561 应该算首套房。
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2019-06-15 22:49:57 -
131****6804 如果离婚后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为0的,则购房属于首套房。 2019-06-15 22: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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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城市政策,限购分为三种:1. 无房有贷是指目前名下无房,但是之前有过贷款记录。比如,市民买了一套小房子,办理了贷款,后来将其卖掉了,其名下则无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2.无房无贷一是指个人没有买房子,也没有贷款过。二是指个人买了房子,是全款买的,没有在银行贷款,现在房子卖掉了,名下无房产。3.有房无贷有房子,但房子是没有贷款也没有贷款记录。如果以上都不包含,那么你应该是属于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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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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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怎么定义?1、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2、“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3、首套房如果购房人名下没有住房或贷款记录,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也只能有一套被算作“首套”。因此童先生购买的两套房只能有一套房享受到 “首套房”的优惠。而且每家银行审批和发放贷款的速度和效率都不同,放贷的记录会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被算作购房贷款记录,因此另外一套房自动即会被算作 是“二套”,执行**70%,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首套房怎么定义?如何界定首套房?如何界定首套房?1、首套房如果房人名下有一套已经结清贷款的住房,再次购房都将被算作首套房。尽管案例中刘女士的抵押消费已经结清,然而会在她的个人征信里被记入贷款记录,因此再次买房时仍然将会被算作“二套房。”2、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首套房就是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首套房只要是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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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卖掉在买房算首套房需要看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二套房认定标准规定如下:(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2010年5月26日,二套房贷认定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建房[2010] 83号 ),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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