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无预售房许可证和未进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根本就不能卖房,已构成欺诈.二你可以此次提出先履行抗辩,在对方无预售房许可证和未进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前停止付款.这不构成你违约.三你还可以向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已付房款加倍赔偿.
全部3个回答 > 收商品房预约金如何处理?应该怎么维权呢?
131****5054 | 2019-06-15 13:18:35-
155****0630 一、如何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1、要区分定金与订金的不同法律性质。“定金”属与担保方式的一种,对于定金的规定《合同法》、《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订金”属于预付性质的款项,一般不适用双倍返还的情形。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的规定可知,“订金”条款不适用双倍返还。
2、如果购房者依照合同约定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终因部分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定金如何处理?这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而法律在这方面尚无明确的规定,仅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但这里“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究竟是什么范围,法律并无对此界定。当然笔者认为既然认购书中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那么,如果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便**终因部分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也不属于违约,定金不应当收取,应予以返还。但如果双方在签署认购合同时,明确了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产生分歧,定金是否返还的约定可以从其约定。
3、尽量在签订认购合同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予以说明,避免将来对合同条款产生分歧,合同的订立受到影响。操作中可以在订购合同之后附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的文本。
2019-06-15 13:19:11 -
132****5474 按照规定肯定要预交税费。但是账务如何处理、怎样减少企业税负,财务人员会妥善处理,一般都会为企业合理避税。
2019-06-15 13:19:05 -
147****2862 与开发商签订预订合同,交付预订金后,又不想买了,这预订金能退吗? **高法院早在2003年就有司法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可见,买方单方无正当理由反悔,定金是不能退的。怎么能退,还是要合理利用规则中“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规定。也就是说,想要退定金的买房者,要找到合同不能订立,而责任不在双方当事人的理由。你不能不去洽商购房合同就直接主张退定金。煞有介事地谈判,拿出开发商不可能接受的既符合交易惯例,又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让买卖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协商达成一致。
找不到这样的理由,这定金是无法退的。 即使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无法签订合同,也要有相关的证据,没有证据,开发商承认主动退款的没有问题;
要是开发商就想吃定...这定金是无法退的,不承认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订购,买方单方无正当理由反悔,这预订金能退吗,又不想买了。
在许多买房者的购房经历中,让买卖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协商达成一致。 即使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胜诉的可能性也小,还是要合理利用规则中“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与开发商签订预订合同,无法签订合同。
怎么能退,而买房者又没有证据,想要退定金的买房者,交付预订金后,以免事后取证困难、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要是开发商就想吃定金。在社会普遍缺乏诚信的情况下,没有证据。煞有介事地谈判,要找到合同不能订立,拿出开发商不可能接受的既符合交易惯例:“ 出卖人通过认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也要有相关的证据? **高法院早在2003年就有司法解释。找不到这样的理由,都有可能碰到楼书或售楼小姐的承诺与**终交付的条件不符的,还是拿着摄像机或录音机去做谈判, 2019-06-15 13: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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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作为投资的话,建议选择小户型。如果是改善生活条件,当然要选择大户型。不过,小户型住宅是**近住宅市场上推出的一种颇受年轻人欢迎的户型。年轻人参加工作后,在经济能力不太强、家庭人口不多的情况下,购买小户型住宅不失为一种明智的过渡性选择。但在购买小户型住宅时应注意,功能布局要合理,如何能在不大的面积内营造一个舒适的空间,是购买小户型的关键。另外,在一个整体楼盘中,许多小户型房多分布在楼体的北面和边角位置,采光和通风的条件不好,而且离电梯间比较近,易受干扰,购买时需注意这些问题。开发商在目前的调控状态下,开发商的因素是**重要的。我的建议是选择大开发商,因为它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抗风险能力都相对较强,后期的物业也比较靠谱。小开发商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这样会影响到交房、房屋质量以及后期的物业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在买房前,购房者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不要轻易交付订金,一定要看到正式合同内容并经过认真考虑后再交付,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作为合同约定写入合同条款。而消费者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一定要认真把握面积、价格、收费方面的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条款,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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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是指每套住宅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含吊柜)、户内楼梯等使用空间。所谓净面积是指上述各使用空间墙皮的投影所包围的面积,内墙皮应占墙面高度1/2以上的墙面内皮。 户内楼梯面积的计算: 户内楼梯按投影计算面积,包括在起居室内的户内楼梯不再重复计算面积。 坡屋顶使用面积的计算: 利用坡屋顶作为使用房间时,除必要的卫生条件(便溺、采光、通风)外,还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可计入使用面积: 1. 使用房间的净高度**低不应低于1.5(含); 2. 使用房间净面积的一半(含)以上不低于2.1平方米(含)。 满足上述条件的房间,其净面积可全部计入使用面积,若房间超过2.1平方米(含)部分不足房间总面积的一半, 则按超过2.1平方米(含)部分净面积的2倍计入使用面积。 阳台使用面积的计算 封闭阳台按其净面积计算使用面积;没有封闭的阳台按净面积的1/2计算使用面积。 门洞口及壁龛使用面积的计算 1. 大于1.5米(含)的内门洞口应按其投影计算使用面积。活动的内阁包括在使用面积之内。 2. 壁龛断面积从地面算起,其净高度超过1.8米者按其投影计算使用面积。 不计入使用面积的部分有: 1. 窗台与一般门洞口不计入使用面积; 2. 住宅户内楼板有挑空部分, 则挑空部分不计入使用面积; 3. 吊柜不单独计入使用面积; 4. 突出内墙面的壁柱、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不计入使用面积; 5. 屋顶平台不算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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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啊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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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1、对于一般混凝土楼板表面的龟裂,可先将裂缝清洗干净,待干燥后用环氧浆液灌缝或用表面涂刷封闭。施工中若在终凝前发现龟裂时,可用抹压一遍处理;其它一般裂缝处理可在清洗板缝后用1:2或1:1水泥砂浆抹缝,压平养护。 2、当裂缝较大时,应沿裂缝凿八字形凹槽,冲洗干净后,用1:2水泥砂浆抹平,也可以采用环氧胶泥嵌补。 3、当楼板出现裂缝面积较大时,应对楼板进行静载试验,检验其结构安全性,必要时可在楼板上增做一层钢筋网片,以提高板的整体性。 4、个别通长、贯通的危险结构裂缝,裂缝宽度大于0.3mm的,采用结构胶粘扁钢加固补强。板缝用灌缝胶高压灌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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