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证的事,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去查询,房管局就是发放预售证的。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你找你们那里房管局的法制科,一般都有执法队,专管这类问题。 房地产进行预售要有"五证"。仅有预售证是不够的。所以,预售证也不是随随便便都能办出来的。到土地局、建设局以及规划局去查他们的五证办下来没有。(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再有才是预售证) 如果"五证"不全,没有预售证,你是可以退房的。你找你们那里的房管部门,他们如果不管。你找你们当地市委督查室(一般都有这个部门)告房管局行政不作为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去哪里投诉?应该怎么维权呢?
147****4144 | 2019-06-13 14:44:59-
138****1667 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如以房产销售名义收取客户房款本身就是违法的。首先弄清楚你付款时与开发商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你付的是购房款那么约定本身不合法,是不成立的;如果是定金那么基本上是没有退回的可能的;如果约定为融资或筹款,那么只是债务债权的关系;具体是否有协议?是认筹协议、定金协议还是购房合同?协议条款规定的对争议是如何处理的?出现纠纷一般情况下不要急于找有关部门,因为不一定对你有利。
在充分解释协议条款后,与对方沟通解决方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再行司法途径解决。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怕你把事情闹大影响他卖房子的,所以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吧。 2019-06-13 14:46:04 -
156****6817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开发商没有预售证收取定金(合同无效),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要回定金,如果在协调沟通无效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建委、房产、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 投诉维权,执法部门立即责令开发商停止销售,返还购房者诚意金、定金和购房款,并进行经济处罚。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相关规定: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2019-06-13 14:45:55 -
142****7916 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司法解释在条款中作了新的突破,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此预售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2019-06-13 14:45:46 -
155****7278 没有预售证就卖房当地政府当然是有责任的,属于监管不力。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2019-06-13 14:45:38 -
136****4235 要向当地的国土房管局进行投诉,如果国土和房管局没有合并的,就向房管局进行投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019-06-13 14: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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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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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不全(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不能当下办理按揭,但是证件全了是可以办理的,卖房的说办贷款要三个月以后,只有开发商的许可证下来才可以办贷款,也就是五证齐全,提供按揭所需材料才能办理,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你这认购可以签,如果你不想签,一万定金可以要回来,因为他不牵扯网签,(收据上写明了“定金不退”)也可以退, 注意:如果签了,你要看合同 ,也就是“认购书”上的五证办齐时间,是什么时候,是不是三个月,也就是从现在起到后数三个月,如果是,基本问题不大,还有现在他是不是有4个证了,如果是4个证,问题不大,可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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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明知自己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却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或者房屋销售合同的,其行为属于欺诈。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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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缺一不可。都是必须公示的,不公示说明问题,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查查看,房管局,建委 看看,应该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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