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系商品房绝对有建筑时间的,有点房改房有建筑时间,有点无有准确时间。
全部3个回答 > 去哪里查询商品房建造时间?应该怎么查询呢?
157****1021 | 2019-06-13 11:54:27-
146****5269 房产证上有。
如果要查询详细资料,凭房产证去档案馆查询。
2019-06-13 11:55:16 -
158****3697 1、商品房、经适房和两限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准确地说,是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那天算起。举个例子,开发商2005年拿地,购房者2010年入手,那么购房者入手这套房子时,剩余土地使用权也就65年了,土地使用权到期时间是2005+70=2075年。
2、老公房的产权年限与以上三种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从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老房子由于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一般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本楼栋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
举个例子,一个建成于1980年的老公房小区,某栋楼在2000年第一次出现了二手房交易,那么这栋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算起,到期时间是2070年。
虽然经适房和两限房在上市的时候也要缴纳土地收益金,但这两种房子与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式不同,前两种房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而老公房是从本栋楼第一套房成交之日算起。
2019-06-13 11:55:10 -
143****9801 如果开发建设单位已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预销售许可证,则可在房管局查询相关信息。
未办理销售许可证之前,在建项目的规划和建筑工程相关查询要到规划和建筑管理部门查询。
2019-06-13 11:54:54 -
135****2608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房屋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的合同计价面积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这也是买房是谈的价格与合同价格不同的原因,但总价是不变的。
房屋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两部分,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又分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三个部分。所以你自己是没办法很准确的进行测量的。一般来讲,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公共分摊面积控制在8:2是比较正常的,这个比值越大,房屋的实用率越高,比较越小,实用率越小。
房屋的合同面积是按照规划设计面积去签署的,房产证面积是按照竣工实测去办的。如果你的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相同,说明房屋的面积不存在问题,反之就存在问题。面积误差值在绝对值0.6%以内,是属于正常范围。
2019-06-13 11: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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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如果要查询预售证,是可以直接给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的,他们会告诉你的。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3、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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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进入百度首页,点更多。页面拉倒**下面,在其他服务里面找到百度房产,打开。2、在搜索框的左边有个小三角形下拉选项,点开,会出现很多城市,然后找到自己的城市名称,点开。如果自己城市不在里面,可以点下面的“更多”,或者点“所有城市”。3、找到自己的城市点开。在页面的左边会出现:区域找房,价格找房,类型找房,需求找房几个选项。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类型。4、选择好类型以后点击打开,会展示出你选择类型的所有房产信息。如果想咨询某个房产的具体信息,还可以按照页面上提供的免费电话进行电话咨询。5、看中一个房产信息后,点开,会出现这个房产的具体细节。包括:交通配套,价格,户型,效果图,户型图,交通图,咨询电话等等。是不是很方便?6、如果你已经知道某个房产的名称,直接在搜素栏里,输入这个名称,就可以直接进入这个房产信息的详细页面,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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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编号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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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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